【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能源部关于印发《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布部门】能源部
【颁布日期】1992年01月24日
【实施日期】1992年01月24日
【正 文】
能源部关于印发《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能源工业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根据199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的决定,现将《能源部关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能源部关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若干意见
能源工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为确保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面临着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今后十年,能源生产建设能否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正确轨道;能否提高能源企业的活力和后劲,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整个职工队伍的素质。
当前,能源工业正在向着设备大型化、技术现代化、控制自动化的方向飞速发展。煤矿将不断增加大型综采设备,电厂陆续投入使用高参数、大容量的机组。多点激光定向、光爆锚喷、超高压输变电技术、电网调度自动化、机组单元控制等先进技术正在不断应用和引进。因此,建立一支与科学技术进步相适应,有较高业务技术水平,有现代化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高的政治、技术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组织九十年代能源现代化大生产的重要保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文化补课、多层次培训和学历教育,能源工业的职工队伍素质有所提高,但与整个能源工业飞速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能源工业生产一线职工队伍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人数高达60%左右,煤炭行业高达76%,甚至仍有一半左右的文盲、半文盲。许多直接操作、控制、维修大型综采设备和高参数、大容量机组的工人未接受过专门正规的培训,技术工人实际技能与工资等级脱节的状况普遍存在,因职工素质不高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时有发生。电厂单位装机占用人数、煤矿全员工效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差几倍乃至十几倍。能源工业职工队伍素质低是造成当前企业用人过多、效率低下、安全状况不好的主要原因,已成为企业提高“双效”的主要制约因素。如不迅速下大决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扭转和提高,势必影响整个能源工业的生产和发展速度。提高能源工业职工队伍的素质,已成为能源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好“进口关”,建立并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制度
(一)煤炭企业(略)
(二)电力企业
1.从1992年起,各电力生产企业原则上不得从社会上招收工人,特别是主要技术工种要一律从中专、技校毕业生中补充;从1993年开始,所有技术工种全部从中专、技校毕业生中招收录用;个别地处偏远地区的企业,确有困难,要报经部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社会上招收少量急需人员,但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上岗前需经半年或一年以上的对口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延长一个培训期仍不合格者,要予以辞退或解除合同。
2.改革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分配制度,部有关部门要从电力企业生产建设的实际出发,精心规划,调整专业布点;统筹安排,平衡各中专、技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协调各校各地区的招生来源;通过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保证新建项目和老厂改造的需要。
3.从1993年开始,新工人上岗须执行学历与技术等级“双证书”制度。两证缺一的,不得确定技术等级,不能参与工资晋级。各网、省局、水电总公司、机械局要根据本企业用人计划,会同教育部门,拟定考工发证措施,并报部备案。
4.各单位都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得违反。
二、恢复和建立严格的考工定级、晋级制度
当前,必须扭转忽视对技术工人实际能力的考核和培养,技术工人依靠年头“自然成长”,素质相对下降,实际技能与工级不符的局面:
1.从1993年开始,按照《工人考核条例》及相应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企业技术工人一律实行考工定级、晋级。由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对技术工人的职业道德、劳动态度、生产工作成绩、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并依此确定工级、晋升工级及工资。
2.对于经过考试考核,认定实际技能低于现有工级的工人,可暂时保留其现有工资待遇,但不得再予晋升工级和工资,直到其实际技术能力符合要求为止。
3.从1993年开始,对未实行考工晋级的单位或虽已实行,但不严格考试、考核,走过场的单位,要减少其每年的升级比例和增资额度,每年递减20%,直至认真实行为止。未严格实行考工晋级的单位,今后不得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
4.1992年,各网、省局、水电工程局、矿务局及其工会组织要积极组建或健全工人技术考核考试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并完善考试考核规章制度,健全工人培训网络,编写有关培训考核大纲、培训教材,充实试题库,为工人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提高技艺的条件。使此项工作得以制度化、经常化。
5.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特别是招生不足的学校要加重在职职工培训的任务,利用现有的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配合考工定级、晋级工作,积极开展技术等级和岗位培训工作。
6.所有技术工人等级考试考核的情况都要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以后上岗和晋级的依据。
三、鼓励、动员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去,改变生产一线的知识、技术结构,提高生产一线岗位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组织、宣传、动员一大批有志为能源工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去,到生产第一线去,增长才干、积累经验、接受锻炼和考验,是培养、选拔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同时,能够有效地改善生产一线职工队伍的知识技术结构,有力地促进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
对于到井下担当采掘队长、综采司机、工(班)长以及从事机电维修等生产岗位工作的技术人员;对于到值长、值班员等运行岗位工作的技术人员;要予以鼓励、引导,要在政策和措施上加以落实,对于他们的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提拔使用等要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
1.凡到井下采掘,电厂运行岗位工作的中青年技术人员,除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待遇外,其工资级别可比同期同等学历的人员分别高定二级和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