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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联合检查河南差别电价等政策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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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7日至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联合检查组到河南检查差别电价等政策执行情况。
此次检查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77号)精神,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而开展的联合专项检查。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郑州电监办、河南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对河南省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情况的专项汇报,详细了解了河南省制定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和对企业自备电厂收费政策的情况,高耗能企业执行国家规定差别电价政策和企业自备电厂收费情况,以及差别电价政策和企业自备电厂收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亲自深入到郑州市、平顶山市几家高耗能企业和企业自备电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河南省在执行国家差别电价等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检查组负责人在总结时指出,贯彻落实好差别电价政策,一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对落实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政策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国家有关电价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要对高耗能企业和企业自备电厂落实国家政策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三是要继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建立节约能源、资源和降低能耗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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