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击伤是指由于强大的电流直接接触人体并通过人体的组织伤及器官使它们的功能发生障碍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一般情况下把不慎接触带电的家用电器,特别是它们的开关,或 误触断裂的通电线路称为触电。而电击伤通常是指发生在雨 天的雷电击伤或被高压电击伤(1000伏以上)。不论是电击伤 还是触电,其病理过程是一致的,只是损伤的程度不同而已。电击伤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与电流的强弱、电压高低、电流接触时间长短以及电流经过人体途径和是否有绝缘保妒 (穿肢底鞋、站在干燥的木板)有关。当8~12毫安电流通过 身休时,肌肉自动收缩,可有“一击”感觉,而无明显损害;超过20毫安可导致接触部位的皮肤灼伤;25毫安以上的电流则可致心房纤颤及死亡;220~1000伏电压可致心脏和呼 吸同时麻痹。雷电的电流可高达5000~200000安培,电压可达数百万伏,被击中的人畜大多数都表现为严重的烧灼伤和死亡。电击伤后,轻者仅出现恶心、心慌、头晕和短暂的意识丧失,恢复后常不留症状严。严重电击伤可致休克、心室纤颤和呼吸、心跳骤停,甚至死亡。电休克恢复后可留有头晕、心 慌、耳鸣、眼花、听力或视力障碍,多可自行恢复,但恢复时间较长。另外,电击伤还可引起内脏损伤和破裂。电击伤的局部损伤主要是烧灼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