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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压输电简介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时间:2006-6-3

 
 
          世界上,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等国已率先研究和采用了超高压输电技术。目前,国外运行的超高压系统,最高电压为765kV,而俄、日的1150 kV~1500 kV输电系统,则属于特高压范畴。
   在电力传输领域,"高压"的概念是不断改变的,鉴于实际研究工作与运行的需要,对电压等级范围的划分,目前通常统一为:
   --35 kV及以下电压等级称配电电压
   --110 kV~220 kV电压等级称高压
   --330 kV~500 kV电压等级称超高压
   --100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称特高压
   目前,我国已运行的最高电压等级直流为±500 kV,交流为500 kV,西北电网升压至750 kV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现在世界上无论是交流输电,还是直流输电,总的趋势是输电电压等级越来越高:在国外,1952年瑞典采用480 kV;1959年前苏联采用500 kV;1971年美国采用765 kV;1990年前苏联又采用了1500 kV特高压输电。在我国,1972年330 kV刘天关线建成投产;1982年500 kV平武线建成运行,目前,我国境内,截止1998年500 kV输电线路总长为19,787km、500 kV变电站达56座、500 kV变压器234台、变压器容量为59,110MVA。
   这种趋势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点:
   ①对线路走廊的考虑。在幅员窄小,地价很高或线路走廊受地形限制时,该因素就显突出,经济性比较显示:每提高一个电压等级,走廊输送电能的利用率可提高2~3倍。如美国AEP的765 kV输电线路,输送能力相当于5条345 kV线路的输送能力,而线路走廊宽度前者仅为60m,后者则要求225m。此外,出于稳定的考虑,同一电压多条线路总的输电能力并非各路输电能力之和,但输电电压等级提高后,则可使输送容量大大提高。
   ②出于对短路电流的考虑。系统允许短路电流的上限是由系统结构和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决定的。由于更高的电压负担了主要输电任务,较低电压系统的短路电流则不会增加,并能满足已有断路器的开断能力。
   ③系统运行可靠性、经济性的要求,在欧洲即使幅员很小的国家譬如瑞士也采用超高压输电。
   总之,超高压输电已成为电网发展的趋势,这也为输变电设备特别是变压器、互感器、断路器、避雷器等制造研发提出了新的课题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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