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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zbc57001—84)

 作者:电力企业管理 来源:电力法规 

 

 
 

B.5.2关键人群组系指在某一给定实践涉及的各受照人群组中,预期其受照水平最高且剂量分布比较均匀的人群组,他们受到的照射可用量度该实践所产生的个人剂量的上限。关键人群组的划分范围应尽可能地小。

B.5.3关键转移途径系指在某一给定实践排物环境的放射性核素转移到人体的各种途径中,具有决定意义的途径。

B.5.4关键照射途径系指在某一给定实践所涉及到的对人体的各种照射途径中,具有决定意义的照射途径。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防疫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工业卫生实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舜元、耿秀生。

本标准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放射卫生标准分委员会(主任:魏履新;副主任:史元明、吴德昌、张景源、潘自强)审议,并经李树德教授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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