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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兼卖电 “电耗子”栽进劳教所
作者: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2006-4-14
本网讯 4月7日,甘肃兰州供电公司七里河分公司营业用电稽查人员在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将盗窃电量48799度的“电耗子”宗某送往劳动所教养,这是兰州历史上第一个受到法律制裁的“电耗子”。
据悉,“电耗子”宗某家在兰州市七里河桥野猪玩湾建西东路170号,是一户三层的独院私房,院内共出租房屋9户。从2003年开始,七里河分公司稽查人员在现场多次查实该用户有窃电现象。为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工作人员采取了停电措施,并向房东宗某发出了《兰州供电局查获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让其到分公司接受处理,宗某不但没有接受处理,反而直接将自家用电设备直接接到了低压接户线上。稽查人员发现后,再次及时切断电源,并向上级汇报了情况。
为了防患于未然,稽查人员对其周边接户进行了彻底改造,采取不同措施防止其再次窃电。没想到,宗某竟再次将自家的用电设备接到了公网低压线路上,并在其出租的9户房屋内安装了单相照明表,向出租户收取每度0.50元的电费,占为己有。
据了解,宗某共盗窃电量48799度,应补电费和违约电费共计92338.84元,其越电用表、私装电表、收取电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刘丛秀 王悦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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