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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裸露高压线“重残”六龄童 苏州新闻网
作者: 来源:苏州新闻网 时间:2006-5-14
本报讯:(欣琪 柳蓓菁 钟巍)高压电线裸露在变压器外,六岁男童张某玩耍误拉,被高压电触倒电昏,经医院全力抢救,虽保住了性命,却落下了右手高位截肢,肚脐部位重度烧伤的严重后果,今后无法再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为了小孩今后的健康成长和支付巨额的医药费用,男孩父亲一纸诉状将变压器的所有者以及使用者告上了法庭。
张某是一个年仅6岁的男童,2005年4月6日傍晚时分,张某与几个小朋友在杨枝塘附近玩耍,看见旁边有一未上锁的“小屋”,便推门进去,小屋里面有一个变压器,出于好奇他拉了一下变压器上的电线,结果被带电的高压电线当场击昏,事后经抢救挽救了生命,但已造成严重的残疾。为了给孩子今后能安然度过人生,孩子的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园区娄葑镇农业服务中心及娄葑镇人民政府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合计人民币1085310元。
法院为了查明事实,又将苏州市供电公司和沧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追加为本案被告。
原告认为,娄葑镇农业服务中心作为变压器的产权人应当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责任,娄葑镇人民政府作为第一被告的主管单位,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苏州供电公司作为供电人,也有义务对用电人的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进行必要检查、监督和监管。服务中心的变压器存在安全隐患,供电人具有过错,对事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沧浪市政公司是肇事变压器的实际使用人和受益人,在使用变压器过程中理应对变压器负有管理和维护义务,保证变压器的安全使用。目前,此案已经二次开庭,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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