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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对低回报率可再生能源项目说不

 作者: 来源: 时间:2006-6-4

 
 
    本报讯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负责人韩文科日前透露,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已经在4月20日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审议并获得原则性通过,有望在近日正式对外颁布。《规划》明确,到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将实现4亿~5亿吨标准煤的供应能力,占当年预计能源供应总量的1/7。

    引人注目的是,一度删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应高于常规能源发电项目的平均投资回报率”的原则再次被写进规划。国外的确有对具有发展前景和经济社会价值的幼稚产业加以扶植的先例。如丹麦在20世纪80年代初除了给予风电较高上网电价外,还给用户购买风电机组30%的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理论上上网价格只有高于成本价企业才可能盈利。但是,在以往的招标实践中,往往绝大部分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而出标价格合理反而不能中标。恶性竞争的结果,必然影响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政府必须为整个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考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设限,有利于抑制企业恶性竞争,促进企业提高效率、规范发展。

    孔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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