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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部通知

 作者: 来源:注册电气工程师 

 

 
 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 事 部
文件
建 设 部
人发[2003]25号
————————————————————————————————————
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总政干部部、总后基建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发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人发[2001]5号)要求,现将《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表: 
   1.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其他相关]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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