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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厂直流系统运行规程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作者:网友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05-11-28

 
 
第七章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7.1  直流系统概况
7.1.1  我厂两台集控机组均设有独立的110V和220V直流系统。110V和220V直流系统都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均设有三套硅整流充电装置,其中两套分别接于两台机组的直流系统,另一套作备用。
7.1.2  110V和220V直流系统各接有一组蓄电池,#1机组110V直流系统的蓄电池型号规格为:TFM-300,共53只,是一种装有安全阀的气体再化合铅酸蓄电池。#2机组110V直流系统的蓄电池型号规格为:GF-300,共53只。#1、2机组220V直流系统的蓄电池型号规格均为:GF-800,共107只。110V和220V直流系统均不设端电池。
7.1.3  110V和220V直流母线上均装设一套 ZYJ-1 型直流绝缘监察装置,110V直流母线上还装有一套闪光装置。
7.2  直流系统设备规范
7.2.1  110V直流系统硅整流充电装置规范:


7.2.2  220V直流系统硅整流充电装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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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110V、220V直流系统蓄电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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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1机组110V蓄电池为广西沙湖蓄电池有限公司产品外,其余均为重庆蓄电池总厂产品。

7.3  直流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7.3.1  正常情况下,两台机组的直流系统单独运行,直流母线上的蓄电池和硅整流充电装置并列运行, 硅整流装置按浮充方式对蓄电池充电外,还供直流母线上的所       有负荷。
7.3.2  6kV、0.4kV工作段,保安段和照明段配电装置的直流电源采用合环供给。
7.3.3  公用段配电装置的直流电源正常情况下采用合环运行,亦可开环运行:
a.对于220V直流电源,只有当公用Ⅱ段#2屏的双投开关投向#1机220V直流时才可合环运行,其它位置为开环运行;
b.对于110V直流电源,只有当公用Ⅱ段#4屏的双投开关投向#1机110V直流时才可合环运行,其它位置为开环运行。
7.3.4  化水段配电装置的直流电源只能开环运行。
7.3.5  除尘段、除灰段配电装置直流电源运行方式:
a.除尘Ⅰ段220V直流电源只能由#1机220V直流电源供给;
b.除尘Ⅱ段和除灰段配电装置的220V直流电源正常情况下应合环运行,且只有当除灰段#19屏的开关合上,除尘Ⅱ段#1屏及除灰#1屏的双投开关都投至#2机220V直流时才能实现,其它情况应开环运行;
c.除尘Ⅰ段的110V直流由#1机110V直流供给,除尘Ⅱ段的110V直流电源可由#1,#2机110V直流取得;
d.除灰配电装置通过改变双投开关的位置可从#1,#2机110V直流取得电源。
7.4  直流系统的运行操作、监视与检查
7.4.1 直流110V、220V硅整流器作浮充运行时的投运操作:
a.应先检查设备内有无异常,如:紧固体有无松动,导线连接部位有无松动,焊接处有无脱焊等;
b.测量主回路绝缘合格;
c.将转换开关FK投向所需位置;
d.将主电路开关投向"稳压"(向下)位置;
e.将各调节旋扭旋至最小位置;
f.将切换开关K1切至“稳压”位置;
g.将切换开关K2切至“手动”( 或“自动” )位置;
h.合上主电路空气开关ZK;
i.按下运行按钮QA,“运行”灯亮;
j.调节手动电压调节电位器(或“电压调节”旋扭,“电压微调”旋钮),使输出达到所需值。
7.4.2直流110V、220V硅整流器停运的操作与投运的操作顺序相反。
7.4.3 正常运行时,硅整流器对蓄电池进行浮充的电流值按下式计算:浮充电流=0.001C(C为标称容量的安时数),浮充电流过大或过小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7.4.4  220V直流母线电压应保持在225~230伏之间,110V直流母线电压应保持在110~115伏之间。
7.4.5 ZYJ-1型直流绝缘监察装置应投入运行,运行中不允许调整已整定好的“绝缘信号整定”电阻的位置。
7.4.6蓄电池在运行中严禁过放电,即蓄电池的单体电压不得降至1.6V以下。
7.4.7蓄电池放电以后,必须立即进行补充充电。
7.4.8正常运行时,值班人员每班至少两次对直流系统母线电压绝缘情况,硅整流充电装置,蓄电池进行全面检查。
7.4.9直流系统母线屏检查项目:
a.直流母线电压应在允许范围内,否则应调整硅整流器的输出电流;
b.测量直流系统对地绝缘,应无接地现象;
c.检查直流屏上各表计、灯光应正常,试验闪光装置应正常;
d.各开关运行位置与运行方式相符;
e.母线联接处无松动过热现象,盘内开关、开关、熔断器、电缆头接触良好无发热及损坏。
7.4.10硅整流充电装置的检查项目:
a.硅整流装置屏上各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b.屏上开关位置及各种信号、指示灯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
c.各部件联接良好,接头无松动发热现象;
d.硅元件、隔离变等设备无过热、冒烟现象;
e.柜内元件声音正常,无放电现象。
7.4.11 蓄电池检查项目:
a.检查蓄电池及其周围环境应清洁干燥,自然通风良好。
b.开启通风设备,检查其运行情况;
c.检查有无短路、变形变色、背梁上生盐、漏酸、沉淀物过高、有没有落后电池等(每个蓄电池的电压为2.15~2.20伏);
d.检查蓄电池液面、密度是否正常(密度为1.210~1.220,25℃);
e.防酸栓是否已拧紧;
f.极栓与连接条之间的螺栓有无松动现象;
g.检查蓄电池壳体是否有破损、漏液现象。
7.4.12蓄电池运行的注意事项:
a.不能使用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扑灭蓄电池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b.若溢出的硫酸接触到人体皮肤,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
5  直流系统异常运行和事故的处理
7.5.1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或过低
a.现象:
    1)预告信号铃声响,发“直流母线故障”光字牌;
    2)直流电压表指示偏高或偏低;
  3)ZYJ-1型直流绝缘监察装置上的“电压高”或“电压低”按钮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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