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中国无功补偿与电能质量技术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电力技术-->电力安全-->正文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措施

 作者:本站论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06-1-10

 
 

13.1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首先必须从各级管理人员着手抓起,保证各级管理、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与合理协调,在安全管理上要尊重科学,尊重客观现实,杜绝违章指挥。

13.2       建立良好、合理、畅通的操作联系制度,在操作命令的上传下达过程中,不管何种方式都必须保证其正确性,当接令人对操作任务发生疑问时,发令人应予以解答,使操作人员心中有数。

13.3       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13.3.1        加强职工业务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使每个职工通过学习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严细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工作责任感。

13.3.2        每个职工通过学习以往的误操作事故通报和案例,要认清习惯性违章的“顽固”性和“危害”性,要清醒地认识到反习惯性违章是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13.3.3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13.3.4        定期进行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13.4       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两票”制度。

13.4.1        应填写操作票的工作必须填写操作票。实行操作监护制度,操作票的执行过程要规范、合理。杜绝无票操作。

13.4.2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实行唱票、复诵、三秒思考后方可操作。

13.4.3        执行完后的每一项均应立即打“√”,禁止提前或操作完毕后集中打“√”。

13.4.4        在操作中发生疑问时,禁止操作人员私自改动操作票的内容或倒项、跳项、漏项、添项后进行操作,如必须进行上述变动时,应由值班负责人(班长、值长)批准方可进行。

13.4.5        对于重要或重大的操作,应由值长或班长监护,对本系统熟悉的主岗人员进行操作,专业管理人员应现场监督操作执行情况并对操作的技术问题严格把关,对违反操作原则和不合理的操作应立即予以制止。

13.4.6        对电气倒闸操作实行动态管理,过程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3.5       对安全用具应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13.5.1        专人保管,定期存放,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13.5.2        根据安全用具的有关规定,及时定期送交有关部门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13.5.3        有可能时在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以确认其良好,谨防因安全用具损坏而误导操作人员出现误判断误操作。

13.5.4        使用完后的安全用具,要及时交专责人收管,禁止乱扔乱放。

13.5.5        安全用具只能供操作专用,禁止当作其它的工具使用。

13.6       加强对接地线(接地刀)的管理

13.6.1        6KV带接地刀的开关送电前应先检查接地刀三相断开。

13.6.2        合开关接地刀前应在开关的负荷侧验电。

13.6.3        临时接地线拆装应按正确的顺序操作:装设接地线应先装接地端,后装导体端;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13.6.4        进行接地线(接地刀)操作后,应在《接地线登记簿》中详细记录接地线的位置和编号。接地线(接地刀)拆除前应查阅《接地线登记簿》,查找到相应的接地线(接地刀)记录后方可拆除地线(接地刀),若查找不到必须查明原因并确认具备拆除条件后方可拆除地线(接地刀),操作完要记录拆除时间。

13.7       采取技术防误措施:

13.7.1        防误闭锁装置必须经常良好的投入工作,在正常运行中如需退出工作或进行检修时,必须履行有关的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退出防误闭锁装置。

13.7.2        防误闭锁装置的紧急解锁工具、钥匙应严格管理,不得随意外借。必须借用时,应经值班负责人(值长)批准。

13.7.3        在操作中,如确因防误闭锁装置出现问题,应查明原因,需要认为解锁时,必须经值班负责人(值长)同意后方可解除闭锁,禁止操作人员私自解除防误闭锁进行操作。

13.7.4        对于有问题的防误闭锁装置,应及时通知检修进行检查处理。

13.7.5        对于在操作中一些习惯性的违章操作,实质上已构成人为解除电气闭锁,较为普遍的表现在500KV倒闸操作过程中,直接操纵隔离开关的动力回路接触器,特别是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尤应引起注意,在不能确认为电控回路故障,特别是在有闭锁操作脉冲的情况下,禁止直接操纵动力回路的接触器。必须进行上述操作时,应经值班负责人(值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 管理登陆
回到文章顶部!

Copyright 2004-2005 中国电能质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员:发邮件给我们!CHINA95598@163.com
闽ICP备05028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