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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窃电程序要合法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06-3-14 22:09:46
某供电局一行数人例行用电检查,发现某户有窃电行为,遂翻墙而入,不成想被对方以私闯民宅这名自诉到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后虽无大碍,但仍被认定为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又某供电局发现一用户有窃电行为,责令对方补交电费,却没给人家票据,对方不服举报上级部门,被责令将补交电费退回当事人。另某供电局发现一企业有窃电嫌疑,当场实施中止供电,但没有给对方下达中止供电通知书,最后赔偿人家停电期间的所有经济损失。
以上案例不难看出,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在查处窃电工作当中,只注重用户是否窃电工作当中,只注重用户是否窃电,而忽视查处窃电的程序,结果好事没有办好。“自由的历史基本上是奉行程序保障的历史”,法律界的权威人士认为程序,就是由一定的行为方式,步骤和时间,项序所构成的行为过程。有的人把程序视为法律的生命,可见程序的重要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已经数载,然而大多数用电检查人员都没依法执行,有的甚至以为《办法》是对用电检查工作的束缚。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法治观念淡薄,不晓得法律在约束我们的行为时,同时也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不依法进行用电检查,吃亏的只能是我们自己。只有注重程序,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才能更好地维护电力企业的权益。因此,鉴于电力企业职工、尤其是用电检查人员法律意识需要提高。笔者建议,对以上人员开展用电检查法律知识专项培训,确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按照程序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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