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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时间:2006-7-7
1. 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 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3.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 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5. 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6. 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7. 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 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9.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10.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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