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中国无功补偿与电能质量技术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电力服务-->电力营销-->正文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时间:2006-7-7

 
 
1. 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 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3.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 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5. 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6. 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7. 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 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9.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10.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 管理登陆
回到文章顶部!

Copyright 2004-2005 中国电能质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员:发邮件给我们!CHINA95598@163.com
闽ICP备05028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