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gulationofdevelopmentprogrammingofelectricalpowerintheregionmainly
suppliedbyruralhydropower
SL22-92
水利部关于颁发《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导则》SL22-92的通知水电[199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
为进一步搞好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发挥农村水电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九八八年水利部委托杭州农村电气化研究所主编了《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导则》。经审定,现批准为水利水电行业标准,其名称与代号为《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导则》SL22—92。
该标准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水利部农村水电司,并由该司负责解释。
该标准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八日
1总则
1.1为了提高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质量和电气化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理开发利用我国的农村水电资源,发展农村经济特制订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农村水电供电区县及跨县的地区农村水电开发、电网规划及初级电气化规划。
1.3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的编制,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贯彻农村水电“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和“以电养电”的政策;执行有关的专业规范和规范在分折总结本地电气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应经过科学论证并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的要求相互协调。
1.4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开发当地农村水电资源和其它配套电源、供电区内的电网规划和用电规划。供电负荷一般可包括地方工业、县办工业、乡镇企业、城镇和农村生活以及农副业(牧业、渔业)及军工等其他用电负荷在内的区域负荷。
1.5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应处理好如下关系:
(1)远景与近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2)与国家大电网以及邻近地区电网的协调关系;
(3)电源建设、负荷增长、电网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综合平衡关系;
(4)处理好流域规划、行政区划、电网规划三者之间的关系:
(5)工程项目建设与技术装备配套的衔接关系;
(6)现有工程的更新、改造、扩建、技术进步与新建项目的关系,
(7)建设与管理机构的设置。
1.6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应反映本系统的科技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采用标准化、模式化方案,推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发展。
1.7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统有关部门参加;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保证成如上作的顺利完成。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规划进行补充和修正,并保证规划的严肃性。
2规划目标与程序
2.1制订规划之前应确定规划目标、规划水平年和电气化实施年份。初级电气化标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初级阶段验收条例》SDl78—86的规定。
2.2规划工作的程序一般为:
(1)收集资料并进行分析归纳,作为规划的依据;
(2)进行规划水平年的负荷预测;
(3)根据流域水资源开发规划制订农村水电资源开发规划方案
(4)根据负荷增长的预测和电源开发方案进行规划水平年的电力电量平衡
(5)根据电力电量平衡制订其他配套电源的开发和与邻近地区电网、大电网联网运行互调余缺的规划方案;
(6)根据负荷和电源分布拟定电网规划方案;
(7)进行电气化建设资金、材料、设备估算;
(8)对规划方案进行经济分析评价,并进行环境、生态、社会效益及电气化达到标准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
(9)进行科技进步与管理、人才培养与配置的规划;
(10)编制规划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3规划依据
3.1编制规划的主要依据是有关的基础资料.需要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进包括:
(1)自然和社会经济情况资料;
(2)负荷预测基础资料;
(3)电力资源与开发情况资料s
(4)电网规划资料;
(5)其它资料。
3.2资料收集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1)能用以进行负荷预测;
(2)能满足确定电源开发方案和供电方案的需要;
(3)能对负荷预测的可靠性,实现规划目标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4)能满足编写规划报告的需要。
3.3资料收集应采用面上广泛了解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向有关行业部门收集资料的同时,还需向一些典型企业和用户进行调查。收集资料的时间序列应具有一定长度,保证负预测的精度,并保持数据口径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4负荷预测
4.1负荷预测是选择电源方案、确定换电方式、进行电力电量平衡、潮流分布计算、确定电气化发展速度的基础。负荷颈测措标应根据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实际情况、考虑负荷增长的可能和实现电气化目标的发展速度要求,综合平衡,合理确定。
4.2通过负荷预测应提供如下成果。
4.2.1规划水平年农村水电供电区的供、用电力和电量。一般由如下指标组成:
1)供电区系统内各类用电设备的功率;
2)供电区系统逐月用电综合最大电力负荷;
3)供电区系统逐月用电量和年总用电量;
4)供电区系统逐月供电综合最大电力负荷;
5)供电区系统逐月供电量和年总供电量。
4.2.2规划水平年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日负荷图、逐月综合最大,电力负荷图、逐月电量图。
4.2.3规划水平年的负荷特征指标,包括日平均负荷率、日最小负荷率、月不均衡率、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等。
4.2.4规划水平年负荷的地区分布和用电构成。
4.3供电区规划水平年的年总用电量和年最大负荷可选择几种;方法进行预测,以便互相校验。一般情况下,综合需用系数法、单耗法可作为主要预测方法。具体方法可见附录A。
4.4规划水平年逐月用电量图、逐月综合最大电力负荷图、典型日负荷图可采用附录B的方法编制。
4.5负荷预测结果需经过认真的评价方可作为规划依据。评价内容应包括负荷发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并结合电源的开发、电气化标准统一考虑。当各种方法预测结果差异较大时,应分析其易矛盾所在,吸取各种方法的合理成份,通过综合分析,确定最后预测成果。
4.6当计算出规划水平年的用电综合最大电力负荷与用电量后,可按下式计算相应供电指标:
供电综合最大电力负荷=用电综合最大电力负荷/(1-网损率)(kW)
(4.6-1)
供电量=用电量/(1-网损率)(kWh)(4.6-2)
供电区系统网损率在初级电气化规划中不应超过国家指令性规定(11%)。
供电区电站发电量可按下式计算:
发电量=(供电量-供电区系统外购电量)/(1-厂用电率)(kWh)(4.6-3)
小型水电站厂用电率可按0.5%计算。
5电源规划与电力电量平衡
5.1电源规划应以开发利用当地农村水电资源为主,就地使用、就地电力电量平衡,有条件地区可以因地制宜开发其他配离电源,多能互补或与大电网、邻近地区电网调剂余缺、互通有无。当农村水电季节性电能较多时,应考虑设置季节性负荷的可能性与合理性。
5.2在拟定电源开发方案时,需对现有水电工程和其他配套电源的装机容量、逐月出力过程、总发电量以及水电站调节性能等进行复核。新开发的农村水电工程必须与所在流域的水资源开发规划相一致。对水电和其他配套电源的若干种开发方案,和任一拟建电站工程可能的分期建设方案,皆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5.3电源规划中要做好水系统规划,统筹考虑水力资源的综合利用。采取跨流域引水、集水网道等工程措施,以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
5.4梯级开发的水电站,应在上游梯级兴建调节水库,实行梯级和水库群联合调度,补偿调节,以增加系统保证出力。
5.5当供电区内现有水电站调节性能和保证出力较低时,规趾新建的水电站应能增加调节性能,兴建调节能力较高的水库水电站,限制无调节能力电站的兴建。
5.6电源规划中,应将规划兴建的电站作为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在系统总负荷条件下选择水电站的工作参数,合理确定水电站的供电范围。当电站容量较大,影响主网架规划设计及超出本地负荷水平时,应与邻近地区电网联网,并进行电力电量平衡。
5.7电源规划中电站设计保证率,应根据水电站所在地区电网的负荷特性、具有年调节能力以上的电站容量所占比例、河道径流特性、本电站调节能力及电站规模、设计保证率以外时段出力降低程度、保证重要用户供电可能采取的措施等因素确定。具体可遵照《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GBJ71—84选择。
5.8电源规划方案要通过电力电量平衡论证选定。电力电量平衡应在绘制供电区规划水平年逐月供电量、逐月供电综合最大电力负荷、典型日负荷图的基础上,针对几种不同水文代表年的发电情况分别进行。
5.9电力电量平衡的基本原则是,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类电站的特点,合理利用水能资源和动力资源,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供电保证率的要求。通过电力电量平衡应做到:
(1)确定具有不同调节性能的水电站在供电区系统中的运有方式与出力等指标及新建水电站的装机进度;
(2)确定配套小火电站等其他电源的合理开发规模及与大电网或邻近地区电网电力电量交换的规划;
(3)合理安排系统备用容量及机组检修次序;
(4)为负荷调整提供依据,确定设置季节性负荷及规模,以利用季节性电能。
5.10在电力电量平衡中,有条件时可将整个供电区根据负荷及电源分布划分为几个供电分区,分区平衡和供电区整体平衡结合进行。
5.11在电力电量平衡中,规划水平年可采用规划要求达到初级电气化标准的年份,也可采用与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相一致的年份。
5.12在电力电量平衡中,一般可按丰、平、枯三个水文代表年的电源出力和电量与负荷进行平衡.丰、平、枯水文代表年的频率可按以下方式确定:
(1)枯水年频率P枯可选为与规划要求的供电压系统综合供电保证率相一致;
(2)平水年频率可选为50%;
(3)丰水年频率P丰可按P丰=(100-P枯)%确定.
5.13在电力电量平衡中,确定采用的规划水平年典型日负荷图时,一般可根据当地多年发供电的运行经验、在各月中选出矛盾最为突出的两个控制月份,绘制相应月份的两个典型日负荷图,进行平衡。
5.14在电力电量平衡中,负荷备用容量可按供电综合最大负荷的3%一5%计算。检修和事故备用容量可视系统情况适当考虑。
5.15在电力电量平衡中,应考虑采取负荷调整、抽水蓄能、季节性电能利用等措施以解决供需平衡中的矛盾。这些措施均应纳入规划中。
5.16电力电量平衡结果可按是否满足供电区系统综合供电保证率的要求进行评价.供电区系统综合供电保证率的计算可通过丰、平、枯三个水文代表年份的36个月逐月电量平衡结果计算定.供电区系统综合供电保证率,对初级电气化阶段一般不得低于85%。
6电网规划
6.1农村水电供电区电网发展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负荷预测;和电源点选定的基础上,确定电网电压等级配置、接线方式、变电站的合理布局以及与大电网或邻近地区电网的联网方式等。
6.2电网规划应根据农村水电供电区的特点,结合负荷和电源情况,遵循如下原则:
(1)电网规划应满足安全、经济、灵活、可靠等方面的要求;
(2)电网的建设应与电源建设和负荷发展同步进行,互相协调,满足供电要求;
(3)电网的运行应能适应潮流及电压变化的要求,保证供电质量;
(4)电网网架结构的规划应解决好当前与长远结合的问题;
(5)电网的技术改造应在保证布局合理的前提下,注意充分发挥现有输变电设备的作用。
6.3针对农村水电的电网发展特点,电网规划可采用“以规划水平年为目标,实行逐年过渡”的方法。规划方案编制的步骤为:
(1)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行政区划的条件,结合考虑规划负荷分布与当前电网的布局,在规划水平年的负荷分布图上初步划分出若干个供电分区,组成不同电压等级配置和变电站位置的规划方案;
(2)按如上划分的供电分区,针对各种规划方案,以相应于规划水平年的负荷分布对输、变、配电各个环节的供电能力进行平衡。在供电能力不能平衡或虽然容量可以平衡,但供电半径、电压质量、系统接线以及安全供电的可靠性程度不能适应规划发展的要求时,应进行调整和比较,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采用的供电网络方案;
(3)对规划总体方案各个环节进行最后权衡和协调,检验。规划方案是否达到预定的各项目标.
6.4电网规划中电压等级选择的技术原则为:
(1)选定的电压等级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电压标准;
(2)规划电网中电压等级数应尽量减少,相邻电压的级差倍数不宜小于2;
(3)配电线路一般使用10KV电压等级;
(4)对于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或集中负荷点且负荷点之间又过于分散、距电源点较远、电压质量很难保证时,可以考虑35kV直接深入用户直配;
(5)对于新建网络,如果输送容量在近期内有显著增长时,应考虑网络升压的可能性,或者采用“高压架设、低压运行”的过渡方案;
(6)在确定电网电压等级时,可先用输送容量、输送距离与电压关系的一般原则初选,再用负荷矩检验。所选方案应使其费用尽可能节省、且功率损失和电能损失较小,电压降满足要求。
6.5变电站规划选点和容量选择的技术原则为:
(1)新建变电站应采用先进技术,推广标准化、模式化方案,便于操作运行和维护;
(2)变电站的位置可以供电分区为基础设置,并应尽量放在负荷中心;
(3)根据变电站所在地区负荷发展情况,计算出变电站控制范围内的供电负荷。用供电负荷与电源点之间的相对位置校验的电压损失应满足要求;
(4)变电站供电的6—10kV电压允许压降应小于或等于7%,35∽110kV电网允许压降应小于或等于10%;
(5)变压器容量的选择应以供电负荷为依据,当变压器容量在两个标准容量之间时,一般可选择容量较大的变压器;如果在一定时期内负荷无明显增长,考虑到变压器过载能力后可满足最大负荷要求时,经过技术经济分析,也可选择较小容量的变压器;
(6)考虑负荷增长经分析论证后,主变压器宜选为两台:分期装设。
6.6电网接线的技术原则为;
(1)电网布局和接线方式应力求简化,避免迂回曲折,对于重要负荷可采取有备用接线方式;
(2)变电站接线35kV以上电压可采用单母线或内、外桥接线方式,6—10kV侧可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一个变电站6一10kV出线回数一般不超过6—8回;
(3)线路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5—10年负荷增长的雷要,并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以机械强度、温升及电压损失等技术条件校核。
6.7为了使电网布局获得比较好的技术经济指标,应对规划网络进行潮流分布计算。规划阶段的潮流分布计算可以不计功率损失的影响,并按最大负荷和最小负荷计算。
6.8为了改善电网力率,提高供电质量与供电效益,电网规划应进行无功负荷平衡分析和合理安排无功电源,确定系统最经济的补偿容量。
6.9无功负荷平衡方法。
6.9.1·在孤立运行的农村水电供电网中,其无功电源可调出容量与无功最大负荷之间有如下平衡式:
Qzd=ΣQf+ΣQb(kvar)(6.9.1-1)
式中Qzd——无功最大负荷;
ΣQf——无功电源可调出容量;
ΣQb——电网内无功补偿设备总容量。
当无功负荷不平衡、需增加补偿容量时,需增加的补偿容量为
ΔQb=Qzd-ΣQf-ΣQb(kvar)(6.9.1-2)
式中ΔQb——需增加的补偿容量。
6.9.2与大电网联网运行的农村水电电网,其无功负荷与补偿容量的确定可按如下原则进行:
(1)35kV供电的工业和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户,功率因数为0.9以上
(2)其他100kVA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是售电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以上。
6.10无功补偿方式及配置原则为:
(1)无功补偿容量的配置应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进行;
(2)考虑无功补偿效益时,降损与调压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3)容量配置上,采取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
6.11进行无功补偿计算时,应充分考虑接近负荷中心的水电站在枯水期作调相运行、火电在丰水期作调相运行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以减少静止补偿容量的装设。静止补偿方式可主要采用移相,电容器补偿方式。
6.12电网规划中应包括调度通讯要求,进行调度通讯设施、调度中心的建立和配置的规划,并考虑电网调度自动化、遥测、遥讯、遥控等方面的要求.
7规划可行性论证
7.1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可行性论证包括经济评价和生态、环境、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评价,经综合分拆论证,作出决策。
7.2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的经济评价应包括财务评价和自由经济评价。规划的经济评价应以国民经济评价与财务评价均可才能通过。当财务评价与国民经济评价相矛盾时,方案取舍以国民经济评价为依据,对财务上不可行的原因应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提出相应改善措施。
7.3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的投资、年运行费和效益的计算一般可参照改、扩建工程的计算办法进行,即只计算新增投资,新增年运行费用和新增效益。其中新增投资包括国家、地方、集体、企业和个体以各种方式投入的一切费用。
7.4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经济评价原则上采用“有无对比法”评价,即根据计算出的规划方案实施前后的新增投资、年运行费和新增效益,计算增量部分的评价指标。如果计及原有固定资产和原有效益,则应合理估定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
7.5经济评价的决策标准为:
(1)国民经济评价,社会折现率IS采用l2%;财务评价的基准收益率IC采用10%;
(2)国民经济评价以经济内部收益率为主要评价指标,以国民经济净现值等为辅助评价指标;
(3)财务评价以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贷款偿还期为主要评价指标,辅以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投资利润率等一些指标。
7.6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经济评价的具体方法参见《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
7.7规划可行性论证的重点一般还包括:
(1)规划达到规定的电气化标准的论证;
(2)规划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协调;
(3)规划满足环境、生态、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4)由地方、集体企业和个体筹集建设资金的情况及可靠性分析;
(5)材料、设备供应,施工能力的可行性分析等。
7.8经过论证最后确定的规划方案在有条件时可进行系统分析和系统仿真,说明某些参数和条件变更对方案效果的影响程度。
8科技进步与管理规划
8.1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中应包括对原有设施和装备的技术更新和改造、推广和应用新技术和新成果等内容的科技进步规划,使规划能体现本系统、本专业的科技发展和管理现代化水平。
8.2在规划中应包括管理机构配置,并遵循“地方为主;县为实体,统一规划,集中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强化管理机能,提高管理水平,使规划的有关指标,如全员劳动生产率、生产成本、能源消耗等,达到规定指标。
8.3在规划中应进行人才培养和各种层次、各种职能的技术力量配置规划。执行定员定编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程和规定。
9规划成果编制
9.1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的成果应包括有规划报告、附图、附表以及有关电力规划的附件。
9.2规划报告是成果的主体,要求内容完整、文字精练、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依据合理。规划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当地自然地理、资源、生态、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概况、工农业生产发展历史与当前水平;
(2)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与电气化现状,一般包括水能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电网发展现状、电气化水平等;
(3)规划原则与规划目标;
(4)负荷预测;
(5)电源规划与电力电量平衡;
(6)电网发展与整改规划;
(7)电站与电网的科技进步与管理规划;
(8)实现规划的投资、设备材料估算与资金筹集分析;
(9)规划的技术经济分析和可行性论证;
(10)实现规划采取的主要措施。
(11)存在问题与建议。
9.5规划报告一般包括以下附图:
(1)供电区电源、电网地理接线现状图;
(2)供电区电网主接线现状图;
(3)供电区规划水平年电源、电网地理接线图;
(4)供电区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图;
(5)供电区规划骨干水电站枢纽平面布置图;
(6)供电区规划水平年电网主接线图;
(7)规划水平年典型日电力负荷图;
(8)规划水平年按月绘制的年综合最大电力负荷图;
(9)规划水平年各种来水频率时的典型日电力平衡图;
(10)规划水平年各种来水频率时的按月电力、电量平衡图;
(11)系统潮流分布图:
(12)其它图。
9.4规划报告一般包括以下附表:
(1)供电区社会经济情况与规划表;
(2)供电区水能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表:
(3)供电区已有电站情况表;
(4)供电区发、供、用电设备基本情况及配置规划表;
(5)供电区电气化程度表;
(6)供电区负荷预测表;
(7)供电区电力电量平衡表;
(8)供电区主要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
(9)建设资金估算表;
(10)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估算表;
(11)工程建设主要设备表。
具体表格格式见附表I至附表11.
9.5 规划文件的附件应包括与规划有关的专题报告,如用电负荷预测的调查与分析、流域规划、电源选点规划及方案比较、电网规划等专题论证报告。
附表1 供电区社会经济情况与规划表
项 目 |
单 位 |
XX年实际 |
XX年规划 |
一、全地区(或县)总面积 二、耕地面积 其中:水田面积 三、农田排箍面积 其中:电力灌溉面积 四、总人口 其中:农业人口 五、总户数 其中:农业户数 六、乡镇总数 七、国营农牧场 八、村总数 九、粮食年产量 十、工农业总产值 其中:农业总产值 乡镇企业产位 十一、国民总收入 十二、人均年纯收入 |
Km2 万亩 万亩 万亩 万亩 万人 万人 万户 万户 个 个 个 万斤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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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供电区水能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表
项 目 |
单 位 |
××年实际 |
一、多年平均降水量 二、全地E(或县)径流总虽 三、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 四、水能资源可开发容量 五、已开发电站容量 其中:有调节能力的容量 六、总调节库存 |
mm 104m3 kW kW 处/台/kW 处/台/kW 104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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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 供电区已有电站情况表(其中年发电量、发电成本、年利税额采用多年平均值)
电站项目名称 |
水头(M) |
装机容量(台KW) |
调节性能 |
年发电量(104KWh) |
发电成本(元/KWh) |
职工人数(人) |
年利税(万元) |
投资(元) |
合计 |
其中: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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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4 供电区发、供、用电设备基本情况及配置规划表
项目 |
单位 |
××年实际 |
××年规划 |
一、高压输电线路: 110kV 35-63kV 6-10kV 二、低压线路 三、变电站 110kV变电站 35-63kV变电站 配电变压器 四、电站装机容量 其中:小水电 小火电 五、用电设备容量 1.县办工业用电设备容量 2.乡镇企业用电设备容量 3.农业生产用电设备容量 4.农田排灌用电设备容量 5.农田产品加工用电设备容量 6.生活用电设备容量 7.其它用电设备容量 六、无功补偿设备容量 |
Km Km Km Km 台/kVA 台/kVA 台/kVA 处/台/kW 处/台/kW kW kW kW kW kW kW kW kV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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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供电区电气化程度表
项 目 |
单 位 |
XX年实际 |
XX年规划 |
一、农村用电普及程度 乡镇通电率 村通电率 户通电率 二、用电水平 人均年用电置 人均农村用电量 户均生活用电量 其中“以电代柴”电量 三、设备占有水平 人均占有发电设备 生活用电乎均占有用电设备 四、产值 平均工农业产值 人均年国民收入 |
% % % kW·h/(人·年) kW·h/(人·年) kW·h /(户·年) kW·h /(户·年) w/人 w/户 元/(KW·h) 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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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供电区负荷预测表
单位: kW; 104kW·h
项 目 |
××年实际 |
规划水平 |
平均递增率(%) |
用电设备功率 |
电力 |
电量 |
用电设备功率 |
电力 |
电量 |
电力 |
电量 |
一、地方工业用电 二、县镇生活用电 三、农村用电 1.农田排灌用电 2.农业生产用电 3.农副产品加工用电 4.乡镇企业用电 5.农村生活用电 四、其他用电 五、用电合计 六、同时系效 七、综合最大用电负荷 八、网损率 九、综合供电最大负荷 十、发电最大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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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供电区电力电量平衡表
单位:kW;104kW·h
序号 |
项 目 |
一 月 |
二 月 |
┉┉┉ |
十二月 |
电力 |
电量 |
电力 |
电量 |
┉┉┉ |
电力 |
电置 |
1 2 3 4 5 6 7 |
划地区供电综合最大负荷和电量 发电设备容量及发电量 (1)现有发电设备容量及电量 其中:小水电 小火电 (2)新增发电设备容量及电量 其中:小水电 小火电 厂用电 发电厂供电能力 县外电力系统供给的电力和电量 电力盈亏 备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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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8 供电区主要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
序 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性质 |
投资(万元) |
建设年限 |
合 计 |
其中 |
国 家 投 资 |
地方投资 |
银 行 贷 款 |
乡 村 自 筹 |
其 它 |
省 |
地(市) |
县(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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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9 建设资金估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X X 规 划 期 间 |
合 计 |
年 |
年 |
年 |
年 |
总计需要建设投资 一、按工程分类 1.电源建设 2.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3.6?0kV配电网工程 4.无功补偿 5.低压电网: 三、投资金来源分类 1.国家投资 2.地方投资 其中:省: 地(市) 县(市) 3.银行贷款: 4.乡村自筹资金 5.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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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 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估算表
材料名称 |
单位 |
总需要量 |
其中: |
年 |
年 |
年 |
年 |
木 材 钢 材 水 泥 铜 铝 |
m t t t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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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1 工程建设主要设备表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总需要量 |
其中: |
年 |
年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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