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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电能在《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06-1-23 17:29:52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劫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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