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电费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分为:大工业电价,非普工业电价,居民生活照明电价,商业用电电价,部队、狱政、敬老院用电电价,农业生产用电电价。同时按用户的电压等级、用电容量,根据国家物价局颁发的目录电价和国家、省各类附加费计算电费。大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其他用电实行单一制电价。
电费结算方式
- 单一制电价
- 100KVA以下低压供电用户:电费金额=抄见电量×电价;
- 100KVA及以上低压供电用户:电费金额=抄见电量×电价+抄见电量×目录电价×功率因素调整比例;
- 100KVA以下高供低计用户:电费金额=(抄见电量+变压器铜铁损)×电价;
- 100KVA及以上高供低计用户:电费金额=(抄见电量+变压器铜铁损)×电价+(抄见电量+变压器铜铁损)×目录电价×功率因素调整比例;
- 高供高计用户不计变压器铜铁损,其他计费方法与上述高供低计用户相同;
- 上述用户装有计量互感器的,抄见电量=电能表电量×互感器倍率;
- 功率因素调整比例计算方式:应先计算出功率因素值(COSΦ):COSΦ=有功电量÷√(有功电量)2+(无功电量)2对照功率因素标准值调整电费表,查出电费增减率。
- 大工业用电电价:
- 大工业用电电价组成:大宗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两部制电价由基本电价、电量电价和功率功率因素调整电费三部份构成。
- 电费计算公式:电费金额=基本电费+计费电量×电价+计费电量×目录电价×功率因数调整比例;
- 基本电费的核算:基本电费=基本电价×变压器容量
按最大需量考核的:基本电费=基本电价×实际计费需量
- 功率因素执行标准:
100KVA(kw)及以上除居民用电外的用电实行功率因素标准为0.85;
161KVA(kw)以上工业用户实行功率因素标准为0.90。
电费交付方式
供电局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委托联网银行代收电费。目前和供电局联网开放电
费代收业务的银行有三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
1、委托代收电费的方式有三种:
(1)实时现金缴费
现金缴费的客户可以到各联网银行的营业点实时缴纳电费。交纳电费时应向营业点提供您的用 户号(您的用户号在电费发票或居民电费通知单中均有提供)。
(2)联网批扣划拨(即存款代扣)
与银行签订代扣电费协议的客户,须在您的帐户中存有一定的金额(金额须大于当月电费),银
行每月自动按期在您的帐户中划拨电费。
联网批扣划拨的客户也可到联网银行缴纳现金,按实时缴费处理。交纳电费时应向营业
点提供您的用户号。
(3)特种托收(适用于单位用电客户)企、事业单位可到各联网银行办理特种电费托收业
务,由银行按时凭电费发票到您的开户银行托收电费。
2、缴纳电费后,发票索取方式:
(1)居民客户如需要电费发票,可凭银行的收款凭证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打印发票。
(2)除居民和办理特种托收业务外的其他客户,如需电费发票,可凭银行的收款凭证到缴费
银行的指定网点打印发票。
(3)未办理特种托收业务的普通用电客户,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增值税电费发票,
则凭银行开具的收款凭证到当地供电所领取增值税电费发票。
3、用电是您的权利,缴费是您的义务,每月请您按时缴纳电费,逾期未交付电费的,将按
照《供用电合同》中的约定加收违约金。具体标准如下:
(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