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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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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06-1-23 13:03: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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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一元按一元收取。
四、其他 1、认可容量 (1)单相供电的普通“一户一表”供电企业认可使用容量为6千瓦, 办过增容手续的以增容后总容量为认可容量。 (2)三相供电用户,供电企业认可的的使用容量为用户报装时的容量。 2、 用户发现使用的电器总容量超过供电企业认可的使用容量时,应及时关闭部分家用电器,并及时到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如继续使用,会熔断熔丝,漏电保护器跳闸,甚至烧坏电器设备,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坏。 3、用户需办理新装、增容及其它用电变更手续(更名、过户、移址、移表、暂拆、销户、改类等),请到当地供电所营业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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