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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表须知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06-1-23 13:30:25
当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需要移动用电计量装置或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时,可到我局相应供电营业厅申请。我们按下列规定为您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2、移表所需的费用由用户负担;
3、用户办理暂拆手续后,我所在五天内执行暂拆;
4、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暂拆期间,保留用户原容量的使用权;
5、暂拆原因消除,用户要求复装接电时,须向我所办理复装接电手续并按规定交付费用。
6、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装接电者,按新装手续办理;
7、用户不论何种原因,均不能自行移动表位或暂拆计费表计,否则,用户将承担违约用电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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