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介绍
③产品质量检验。在审查组进行工厂生产条件审查的同时,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抽封样品,由企业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根据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法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④审核发证。企业工厂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检验完成后,由产品审查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符合发证要求的企业的申请书、生产条件审查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汇总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3、发证后的监督管理
根据《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采取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
查和日常执法监督和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等方式。对无证生产、销售无证产品以及有证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随着政府职能的调整和各方面工作关系的逐步理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将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改革、规范、完善生产许可证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重要产品的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