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年底公示 能源部或明年3月份恢复
作者: 来源: 时间:07-11-13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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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
中国能源管理20年
中国能源产业原有四大部:石油部、煤炭部、核工业部、电力部。
1988年机构改革时,煤炭部、石油部、核工业部变为三家总公司,其政府职能加上原电力部共同组成能源部。当时除了电力行业直接并入能源部以外,石油、煤炭两个部门都对能源部的成立不支持。能源部成立没多久,原煤炭部二十几位副部长甚至联名上书要求恢复煤炭部。
1993年机构改革时,短命的能源部被撤销,煤炭部和电力部重新恢复,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核工业总公司没有再回到国务院部委序列。国家能源管理走向了分散化,尤其是能源的宏观管理大大弱化。
时过5年,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核工业总公司转轨顺利,煤炭行业遇到一些麻烦又重新恢复部。电力部虽又成立,但其下辖几大电网已初具企业集团雏形,于是电力部在1997年顺利转制为国家电力公司。煤炭部也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被撤销。
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组成立,能源管理的职能也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并在其内部设有能源局。
中国能源专家说,这个司局级的能源局级别太低,相对应的是,不管是中石油、中石化还是国家电网公司等企业,还是电监会等专门的行业机构,都是部级(或者副部级)建制。从行政制度和管理权限上看,能源局根本就管不了这些机构或企业。
此后,能源行业的相关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电监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突出的问题是管理分散,职能划分不清,这种过于分散的能源管理模式,特别是缺少战略管理,难以适应能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能源自身发展的规律。
2005年,国家能源领导小组成立。
据业内人士透露,当时在重构国家能源管理机构的问题上,有四种不同的方案:一是成立能源部;二是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三是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四是把发改委能源局提升为副部级单位。
最终,第三种方案胜出,由温家宝总理亲自任组长,由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也设在发改委,并且单独行政编制。
在缺乏立法和能源总体战略的情况下,中国历经10年才启动了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计划。但未来石油储备基地由谁管理、巨额资金由谁承担、储备油由谁支配却仍然存在疑问。
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员王维城第3次向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组建能源部的建议。他提议,组建能源部后,可以考虑下设节约能源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专门机构。
能源部会很快恢复吗?“很重要,很必要,有可能,不一定。”中国《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叶荣泗曾以此12字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