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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东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大纲》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关键字:电力  电力市场



(十九)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负责华东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工程主设备和软件开发的招标、资金审核及安排,能量管理系统的改造,支持系统所需数据通道的组织等工作,并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省(市)电力公司负责省(市)配套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资金落实等工作;发电企业负责报价处理子系统终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资金落实等工作。

(二十)与华东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相配套的电力调度数据网和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的建设、改造及运行维护,按照现有专业管理的界面进行分工,由各责任方负责实施,与技术支持系统同步建设。

(二十一)电能量计量系统按照华东电力市场的建设要求及一次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有关责任方应根据华东电力市场建设的进程,按照统一的计量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造。

五、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十二)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依据华东电力市场试点方案和运营规则,按照建设大纲要求组织制定华东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功能规范、配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经审批后统一实施。

(二十三)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省(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要按照华东电力市场建设进度及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的统一要求,落实各自工程建设任务,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验收。

(二十四)定期召开华东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工作协调会议,由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组织(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组建之前,由华东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工作小组牵头),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各省(市)电力公司和有关发电企业参加,研究协调解决系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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