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三峡输变电工程投资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作者: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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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其它专项费包括①系统前期及科研费用、②工程监理费、③单项工程招标费、④单项工程科研费、⑤工程保险费、⑥公司费用等六项。除①、⑥两项外,其它专项费之间可相互调剂,履行报批程序。
第二十三条 单项工程竣工决算与三峡建委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现价)之差称为单项工程投资节余或超支。经财务部审核后的投资节余,可供项目之间调配使用。
第二十四条 三峡输变电系统二次部分按照调整后的动态投资140612亿元包干使用,必要时由公司计投部报经三峡建委批准后,项目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工程部负责随一次项目同时建设的光纤通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计投部负责三峡二次系统其他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负责投资调剂和项目调整。三峡二次系统项目及建设单位划分见附表。(本刊略)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总预备费是在单项工程概算预备费外单独计列的预备费,由计投部归口管理,动用时需报三建委批准后,纳入公司综合计划和预算管理。
第六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三峡建委要求,从2003年起,三峡输变电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需分别编制1993年价和现价两本概算,前者作为三峡输变电工程静态投资总量控制的依据,后者作为该单项工程建设动态投资控制的依据。
三峡建委对投资管理由年度审批价差改为审批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及现价投资概算。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管理程序:
(一)公司计投部根据工程建设总体进度和项目前期工作条件,适时下达开展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任务书。
(二)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公司工程部与三峡建委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工程部提出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报告,并会签计投部后上报三峡建委。
(三)各建设单位按三峡建委批准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负责工程实施。
(四)直流工程初步设计前的工作(包括设备功能规范书、系统专题研究及成套设计),由公司审批,抄送三峡建委。
第二十八条 按照1993年价格水平编制的工程概算,应使用当时执行的定额,取费标准,主要设备、材料价格,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程序。线路部分的定额执行电力部1993年颁发的《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送电部分);变电部分的定额采用根据电力部1996年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编制的《1993年价目本》。输变电工程项目划分及取费标准采用1993年版的《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