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审计工作标准(试行)》印发
作者: 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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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第十六条 审计人员应具有人际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当的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三章 作业标准
第十七条 作业标准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和审计实施阶段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审计规划和计划。审计部门依据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编制审计规划和计划。审计规划是公司战略规划的组成部分,依据公司总体战略发展规划制定。
年度审计计划依据集团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核心业务、重点项目和关键控制环节应作为审计工作重点。年度计划包括计划的编制说明和计划项目表,计划项目表包括项目名称、组织单位、实施单位、执行单位、审计对象、实施时间、审计内容、工作目标及措施要求。
第十九条 审计准备阶段
(一)收集有关资料。根据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时间安排,收集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如财务报表、计划、合同、批谁文件等,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前调查研究。
(二)拟定审计方案。经研究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后,拟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计划),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查和批准后实施,重大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应报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项目名称;
2、审计目标、范围、内容、重点、实施步骤;
3、审计方式(就地审计或委托审计);
4、人员分工;
5、审计时间;
6、其他应准备的事项。
(三)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包括项目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调查通知。一般项目审计应在审计实施5日前以电传或邮寄方式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要求的项目审计和经济案件的核查,可以不事先通知被查单位。
审计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项目名称,审计范围、内容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