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作规则(试行)》印发
作者: 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

关键字: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主要内容包括:
(一)讨论通过呈报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二)审议批准集团经营发展战略、投资发展计划、重大资产重组与改革方案等;
(三)审议批准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年度报告、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等重大经营内容;
(四)决定集团公司机构设置,修改集团公司章程,批准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
(五)决定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审议批准公司审计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直属、全资企业的领导成员及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八)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股份制公司高管人员,推荐董事人选、监事人选;
(九)审议批准集团公司重大劳动和分配政策;
(十)审议集团公司对外合作交流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重大决策方案;
(十二)研究其他需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的请示、报告;
(十三)研究总经理认为应当研究的其他问题。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总经理可根据情况决定临时召开。
第十二条 总经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剐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工作会议成员为:集团公司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十三条 总经理工作会议研究集团公司具体事项,主要议题包括: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和决策精神;
(二)传达贯彻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有关决定,检查总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研究拟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经营计划;
(四)研究拟定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本运营项目方案;
(五)研究拟定有关资源配置、投融资、资本经营、利润分配和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组织结构调整和内部机构设置等重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