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作规则(试行)》印发
作者: 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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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定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制定集团公司重要管理制度;
(七)通报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部署公司近期主要工作;
(八)审议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重要专题会议文件;
(九)研究拟定集团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总经理工作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总经理可根据情况决定临时召开。
第十四条 副总经理按照分管的工作或受总经理委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集团公司工作中的一些专项问题。三总师按照分工或受总经理、副总经理委托召开有关专题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工作会议成员和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主要事项:总结、部署集团公司主要工作,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并根据年度责任制考核情况兑现奖惩。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专业性会议指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主办,以集团公司名义或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名义召开,并请全部或部分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业性会议由各部门在上年度年末或本年度年初提出会议计划,经总经理工作部平衡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执行。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的会议,由主管部门以签报呈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工作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专业会议和其他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主办部门负责。为提高工作效率,缩减会议时间,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工作会议讨论材料应至少提前一天送参会人员阅看。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总经理工作会议纪要》由总经理会议秘书整理,经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发。各类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办公通报》,经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审核后,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发。集团公司领导在专业性会议上的讲话,以《内部情况通报》印发,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发。
第四章 公务活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