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作规则(试行)》印发
作者: 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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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各类公务活动应坚持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原财,反对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邀请集团公司领导出席会议或重要活动,应事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请示集团公司领导进行安排。
第二十一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集团外各单位邀请或要求公司领导参加会议、活动或来集团公司会见集团公司领导,由总经理工作部提出初步意见请示总经理后统一安排。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集团公司举办重大庆典活动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对外发布信息和宣传报道,统一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集团公司其他部门需对外发布信息或进行宣传报道,以公务身份接受新闻单位采访,以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部门名义正式公开发表文章等,需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协调安排。
第二十四条 以集团公司名义开展各类社会活动,印制综合性公开出版物,举办各类展览展示活动等,均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统一负责。向集团公司领导约稿进行公开发表,报请集团公司领导题词题字等,均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协调。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领导的外事活动,由集团公司领导决定,或由总经理工作部提出建议,经分管外事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审核后,报送参与外事活动的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第二十六条 集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国访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集卧公司各部门正职出国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工作部提出办理意见后,由分管该部门和外事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批。各部门副职干部出国,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工作部提出办理意见后,由分管该部门和外事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重要的出访应寺艮总经理同意。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出差、休假按国家规定办理,并委托一位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其他集团公司领导出差、休假,应请示总经理同意,并随时通知总经理工作部总值班室。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部门正职领导出差或休假,应事先请示分管公司领导同意,明确一位副职主持本部门工作,并报总经理工作部总值班室;副职出差要经正职同意。各部门领导不得同时出差,必须有一位领导在本部门主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