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跨区电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作者: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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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于3月20日以国家电网计[2003]49号文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跨区电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的通知说,目前我国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但各地之间供需状况仍不平衡,地区间调剂余缺有很大余地。为打破省间壁垒,充分利用现有发输电设备能力,促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调剂电力余缺,提高电力资产的整体利用率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跨区电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请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计划投融资部反映。
《办法》全文如下:
国家电网公司跨区电能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跨区电能交易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发输电设备能力,促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依据国务院国发[2002]5号文、国家计委计办基础[2003]105号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跨区电能交易以电网安全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整体效益最优为原则,结合资源情况、负荷特性等,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电能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跨区电能交易指经由公司直接经营的区域电网间联络线进行的电能和备用容量交易,以及通过公司直接经营的输电线路实现的电源点对电网的电能交易
第四条跨区电能交易的主体为国家电网公司、与跨区电能交易有关的区域电网公司和第三条所述有关的发电公司。
第二章交易类型
第五条跨区电能交易按交易确定时的时限分为长期交易、年度交易、月度交易、日交易和实时交易。
长期交易指交易发生年度上一年以前确定的交易和国家确定的计划内交易。
年度交易指交易发生年度前一年(含一年)以内确定的交易。
月度交易指当年内、交易发生月度前确定的交易。
日交易指当月内、交易发生日前确定的交易。
实时交易指当日内确定的交易。
第六条跨区电能交易按照交易电能的性质分为电力电量交易、容量交易和事故支援交易。
正常情况下,交易各方按照约定同时进行电力和电量交易。
容量交易指电力设备能力备用容量的交易,交易的备用使用后发生的电能按照预先约定结算。
事故支援交易指参与交易的任一方内发生事故后,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与其它参与方发生的除去容量交易涉及的电能外的交易。事故的定义以及事故后交易时间段的确定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参与交易各方的共同约定确定。
第三章交易管理
第七条跨区电能交易实行合同管理。月度、日、实时交易,按照参与交易各方的共同约定,也可以通过传真文件等实施。
第八条跨区电能交易合同的修改,必须在参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并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合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