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风力发电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
作者: 来源:不详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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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 发电
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风力发电科研、建设和管理等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风力发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经初步具备了规模开发和建设大型风力发电场的能力。但是,目前风力发电上网电价相对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风力发电的更快发展。作为新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风力发电的发展,一方面离不开国家在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充分认识到,控制风力发电工程造价、降低发电成本则是风力发电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为了控制风力发电工程造价,降低发电成本,应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风力发电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项目法人在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发电成本中的主导作用
1.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要对项目做长远和统筹策划,在项目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生产运营等各阶段中都要体现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发电成本的思想,认真制定和落实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发电成本的各项措施。
2.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项目法人要认真执行有关风力发电项目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及文件规定,积极支持、引导设计和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建设投资。
3.合理组织风力发电项目的实施。要尽量缩短风力发电项目从立项到投产的时间,避免因从筹建到建成的时间过长而加大项目成本。
4.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投融资成本。项目投融资成本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而项目投融资成本则主要受投融资结构、融资条件和汇率变动的影响。项目法人应拓宽融资渠道,合理选择融资方式,争取成本低、风险小的融资来源;对债务进行动态管理,降低风险。
二、加强风力发电项目的资源评价、立项、设备选择等前期工作
5.加强风力发电开发的发展规划和布局研究。原则上新上项目必须是国家或地方发展规划中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前期工作深度,合理安排项目开发计划。
6.优先开发风能资源丰富的项目。鉴于风力发电场风能资源的状况直接影响到风力发电项目经济性的特点,针对我国当前风力发电电价过高的状况、为尽量避免风力发电场建设的盲目性,新建的风力发电项目应优先在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发。根据《风电场项目风能资源的评估方法》(GB/T18710—2002),拟建的风力发电场应选在风能资源具有开发价值的地区,即风功率等级达到3级以上(风功率等级3级要求10米高程年平均风速不低于5.6m/s,平均风功率密度为150~200W/m2)。
7.增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承担可行性研究的设计单位,应切实认真执行《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GB/T18709—2002)、《风力发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2002)和《风力发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67—1996)等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在对风能资源客观、深入和正确地测量和评估的基础上,做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杜绝人为因素影响。
8.新建风力发电场应具有适当的建设规模。随着风力发电机制造技术及风力发电场开发经验的成熟,在风能资源丰富、场址条件优越的地区,建设较大规模的风力发电场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和发电成本,具有比较明显的规模效益。我国目前风力发电尚处于发展阶段,整体规模还很小,因此现阶段应提倡因地、因场制宜,鼓励各个地区、各类投资者进入风电产业,建设规模可根据各地的不同条件和投资方的经验来决定。原则上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1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