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作者: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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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安全性评价能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电力安全生产和电网安全运行水平,促进安全性评价在电力安全管理中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国家电网公司结合近年来开展输电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实践,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于4月23日以生产安[2003]31号文向系统各单位印发。其全文如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安全性评价工作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将这一方法融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之中,实施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基于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闭环过程管理,对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具有积极的作用。
1.2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安全性评价能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电力安全生产和电网安全运行水平,促进安全性评价在电力安全管理中发挥更为有效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1.3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性评价是全面分析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全面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技术规定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个环节是否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有效手段,把安全性评价作为各项安全工作来抓,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1.4安全性评价应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企业在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中,应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的宣传和动员,提高企业员工特别是基层班组人员的认识,鼓励通过安全性评价发现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使安全性评价工作通过员工的自觉行动深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之中。
1.5安全性评价应与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针对电网运行、设备工况、生产环境、作业过程等随时做出评价,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逐步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6安全性评价应与现代安全管理手段相结合,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方法,并融合技术监督、可靠性管理、反事故措施、危险点分析、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逐步建立与国际标准管理体系接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安全性评价工作引向深入。
1.7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实行闭环动态管理,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性评价内容,以2~3年为一周期,按照“评价、分析、评估、整改”的过程循环推进,即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或专家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危害程度对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和分类,按照评估结论对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的循环。
1.8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企业应逐步建立安全性评价的动态跟踪制度,评估分析制度,对专家建议的反馈制度,定期通报和内部交流制度,自查和整改考核制度,使安全性评价贯穿到整个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