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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作者: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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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安全性评价应采用企业自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企业组织自评价,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评价。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公司应建立符合评价工作要求的安全性评价专家库,专家评价的评价组成员应从专家库中产生。
  1.10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各级领导应鼓励和倡导通过安全性评价发现问题,保证评价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评价结果应不作为对有关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
  1.11安全性评价重在整改。为促进企业整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措施,监督整改完成,保证安全性评价收到实效。整改落实与完成情况应作为对有关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
  2.评价内容
  2.1安全性评价内容应覆盖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并且评价内容应随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和更新。
  2.2安全性评价内容应包含上一轮评价时提出的需要重点整改的项目,并应根据上一轮评价工作的完成情况对评价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
  2.3企业应结合生产管理范围和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各种层次的安全性评价。
  1)输电网安全性评价
  2)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
  3)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
  4)水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
  5)电网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
  6)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
  7)直流输电系统安全性评价
  8)电力二次系统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安全性评价
  2.4企业的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时,应结合生产实际将评价标准所列项目没有覆盖的生产现场运行设备、各项反事故措施、运行规程和规定等纳入安全性评价内容,并制定相应的评价项目和评价标准,而对于评价标准所列项目没有对应评价对象的内容应予以剔除。
  3.自评价
  3.1自评价工作是整个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基础,是关系到安全性评价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自评价工作应基于“自我约束、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指导思想,促使企业自觉运用安全性评价这一有效手段,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2为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企业在开展自评价时,应成立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由企业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相关生产管理部门和运行部门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参加,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
  3.3企业在开展自评价工作时,应组织制订自评价工作计划书,编制适合企业生产实际的详细评价条目,对分阶段评价项目、工作内容、责任部门、监督完成人、时间进度表等项目列出详细计划,并在领导小组的审核和监督下执行,保证整个自评价工作有组织按计划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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