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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关键字:电网


  4.4.2 公司本部的小型基建项目,由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建设管理;分公司、子公司的小型基建项目,由投资单位负责建设管理。
  4.5 财务管理
  4.5.1 投资单位财务部门应将小型基建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及时筹措和拨付资金,并对资金拨付和实际使用等情况实施管理和监控。
  4.5.2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竣工决算工作。
  4.6 审计管理
  4.6.1 审计部门根据需要可对小型基建进行开工前审计。主要审查项目审批手续、概算、资金来源、招投标、合同等内容。
  4.6.2 审计部门应对小型基建进行建设期定期或不定期审计。重点抓好内控制度、工程预算、结算、采购和工程成本审计。
  4.6.3 小型基建项目竣工后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审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查工程概算的执行结果、造价控制及工程节余资金等情况。
  5附则
  5.1 本办法由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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