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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输变电工程投资管理办法》印发


作者: 来源: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关键字:电工


  二、静态控制
  第七条 根据三峡建委“关于对三峡输变电工程及二次系统调整方案的批复”(国三峡委发办字[2002]13号)的静态投资控制目标,国家电网公司负责三峡输变电静态投资总量控制,合理调整。
 (一)总量控制的目标:
  三峡输变电工程建设规模为:500千伏交流线路6519公里;交流变电容量2275万千伏安;直流输电线路2965公里(含三广直流线路975公里);直流换流容量1800万千瓦(含三广直流换流站600万千瓦)。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3227446亿元(其中二次系统静态投资为111322亿元,对应的动态投资为140612亿元)。
  (二)合理调整的原则
  1.在总量控制目标范围内,根据三峡电站受电区域电源布局、负荷及电力系统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和三峡电能外送方案变化,经三峡建委同意后,可以对批准的系统设计安排的单项工程在开工时间、规模和投资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
  2.国家电网公司对单项工程的工程投资在不突破工程投资总量的前提下可进行合理调剂。
  合理调剂的原则:工程投资与费用之间不能调整,专项费用与专项费用之间原则上不能相互调整,确需调剂的,报三峡建委批准。生产性费用不能调剂为非生产性费用,其他费用不能调剂到公司费用。
  3.对公司费用及其它专项费用要加强管理,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突破投资概算。
  4.总预备费的使用要严格控制,确需动用时,报三峡建委批准。
  5.单项工程投资节余经三峡建委批准可调剂用于其他项目。单项工程投资超支时,首先动用以前其他项目投资节余,其次,经三峡建委批准可动用总预备费。
  第八条 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现价)是编制计划、列报投资、考核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电网公司应制定三峡输变电工程投资控制实施细则,报三峡建委核备。投资控制实施细则应强调规范性、标准性和可操作性,统一编制原则、编制方法、项目划分、组成内容和表格形式,明确编制1993年价格水平和现价投资概算所采用的定额依据、费用标准和基础价格,建立完善的单项工程现价投资概算管理制度。
  现价投资概算基础价格(人工、水电、材料、设备等)和费率一律采用编制当年价格水平。
 (二)国家电网公司要加强单项工程投资管理,根据2002年批准的调整系统设计和现行限额设计控制指标,组织编制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同时编制现价投资概算与系统设计概算相应投资对比分析报告。
  三、动态管理
   第九条在静态投资控制的基础上,要严格管理工程投资价差和筹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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