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作者: 来源:不详 时间:06-02-03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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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图预算应按施工图最终版图纸以及批准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编制,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4)竣工图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依据本工程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通知单》,施工单位、调试单位或业主《工地联系单》等有关文件,编制一、二、三级图和部分四级图的竣工图。
1.0.5《标准》规定的基本设计收费为设计人承担必要的服务内容所收取的费用。对于发包人提出的超出1.0.1条规定的特殊要求,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另行协商确定收费额。
1.0.11对于分岛招标的工程或一个工程由两个及两个以上设计人合作设计的,按各设计人的设计工作量比例计算工程设计费。设计工作量比例可按照扣除设备购置费以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资比例计算,也可按照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生产工日定额计算。
1.0.13对于火电机组采用进口设备进行的初步设计预设计,可视同为总体设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其他电力工程的设计内容应包含总体设计,不再加收5%的总体设计费。
1.0.14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主要工艺系统)设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并且业主确定其中之一为主体设计人时,主体设计协调费的计费基数应为非主体设计人设计部分的设计收费额。
5.1水利电力工程范围
发电工程包括:水利发电、火力(煤、油、天然气、垃圾、水煤浆)发电、核电工程、新能源(太阳能、风能、潮汐、电磁)等发电工程。
送电工程包括:各种电压等级的交、直流送电、供电线路和电缆工程。
变电工程包括:各种电压等级的交、直流变电站,串补、换流、开关站(所)工程。
5.2《标准》中“水利电力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5.2-1”,除风能、潮汐发电外的其他新能源发电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与核能、送电、变电工程相同。
5.3.1《标准》中“电力、核能、水库工程复杂程序表5.3-1”,I级应增加“扩建4台以上同容量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III级应增加“扩建一台机组的发电工程,扩建2~4台单机500MW以上供热机组发电工程和垃圾发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