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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生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作者: 来源:不详 时间:07-02-28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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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国家电力公司将各级电力公司委托管理跨区电网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经营、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检查和兑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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