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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多部门联手严惩“电耗子”


作者:中国电力法规 来源:山西新闻网 时间:07-05-18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关键字:电耗子

    本报讯(记者李永平 通讯员侯宇)针对当前窃电形势严重局面,太原市公检法部门与太原供电分公司于5月11日联合表示,将严格按照近期出台的《关于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规定,对今后窃电金额超500元的用户,对直接责任人员一律按盗窃罪论处,具体为:窃电金额500元以上,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3万元以上,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此外,还将对窃电用户处以应缴电费2倍至5倍的经济处罚。

  今年1至4月份太原市供电分公司售电量同比增长40%。在社会用电需求不断增长同时,窃电违法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有些人甚至组织专业窃电队伍,传授高科技窃电方法。此外,部分城乡结合部破坏电力设备、阻拦检查、聚众围攻等现象时有发生,由此频频引发严重的停电、火灾、人身触电事故,危及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今年一季度,经查实并处理的窃电案件有49起,涉案金额23万元。

  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太原供电分公司开展代号为“亮剑”的大规模的联合反窃电行动,共查处窃电案件7起、窃电用户33户,涉案金额达17万元。

  为进一步打击窃电违反犯罪行为,太原供电分公司除加大投入,装备先进的查窃电技术设备,提高发现和制止窃电的水平外,还积极推广使用IC卡表、载波抄表等技术手段,做到在线可控,遏制窃电行为的发生。此外,他们还设立了总额为500万元的奖金,鼓励广大市民对窃电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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