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C的基本任务是协调干扰发射者和承受者之间的关系,使其“兼容”。协调的办法就是制订出合理且配套的规定值。协调中所涉及的几个参数关系如图1所示。图中横坐标为独立变量,如频率、电压偏差值、谐波含量、电压波动和闪变值、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等等。实际上某一种设备的发射水平和抗干扰水平随制造和运行状况不同而有所不同,从整体上表现出统计的特性,可以用概率密度的方式来描述,如图2所示。


实际上EMC水平是为了达到协调的目的而定出的一个参考值,有这一参考值便可以采用适当的方法和裕度,确定干扰源的发射限值以及电气设备抗干扰限值,这从图1和图2中可以一目了然。因此,不能把EMC水平当作电能质量施行的标准来对待。事实上各国在制定电能质量标准时,均会权衡电力部门和用户两方的投入比重,并受制于电力供求关系和技术经济发展水平。然而,对标准某一规定值作出确切的技术经济估算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标准只可能具有统计意义的合理性。因此尽管电能质量标准至今尚未统一(限于篇幅,本文不引证各国的标准),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各国间技术交流的需要,标准的国际化趋势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统一各国的有关电气标准和规范,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1973年建立了第77技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