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电能质量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编制说明
b)系统最高电压范围 I 的线路合闸和重合闸过电压不超过 3.0 pu 。
4.4.3 空载线路分闸过电压的限值
a)范围 II ,线路断路器在电源对地电压为 1. 3 pu 条件下开断空载线路不发生重击穿,则不应产生过电压。
b)范围 I , 11 0 kV 和 22 0 kV 开断空载线路过电压不超过 3.01 pu 。
c)范围 I , 6 6 kV 及以下非低电阻接地系统开断空载线路过电压不超过 4.0 pu ;低电阻接地系统不超过 3.2 pu 。
4.4.4 范围 II 线路非对称故障分闸和振荡解列过电压不超过 5.4.2a )的相应值。范围 I 不超过 5.4.2b )的相应值。
4.4.5 3~6 6 kV用断路器开断并联电容补偿装置时电容器高压端对地过电压不超过 4. 0 pu ;电容器极间过电压不超过

其中
U n.
C 为电容器的额定电压。
4.4.6 用断路器开断具有冷轧硅钢片的变压器时,过电压不超过 2. 0 pu ; 开断具有热轧硅钢片铁心的 11 0 kV 及 22 0 kV 变压器的过电压不超过 3. 0 pu ; 6 6 kV 及以下变压器过电压不超过 4. 0 pu ;空载变压器和并联电抗器补偿装置合闸产生的操作过电压不超过 2. 0 pu 。
4.4.7 高压感应电动机合闸过电压一般不超过 2. 0 pu ;空载分闸过电压不超过 2. 5 pu 。
4.4.8 大于 1 kV 且小于等于 6 6 kV 系统单相间隙性电弧接地过电压的限值,随接地方式不同而异:
不接地 3. 5 pu
消弧线圈接地 3. 2 pu
电阻接地 2. 5 pu
4.4.9 低压系统操作过电压的限值,正在考虑中。
4.4.10 雷电过电压及其限制
a )作用于输配电线路的雷电过电压有雷直击于导线、雷直击于塔顶或避雷线后反击导线而产生的过电压以及雷直击于线路及其附近的地面(包括塔顶),由于电磁场的激烈变化产生的感应过电压。作用于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设备上的雷电过电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沿线路而来的雷电波。
b )架空线路上的雷电过电压
1 )距架空线路
S > 6 5 m 处,雷击对地放电时,线路上产生的感应过电压最大值为

式中
U i 为雷击大地时感应过电压最大值, kV ;
I 为雷电流幅值(一般不超过 100 ), kA ;
h C 为导线平均高度, m ;
S 为雷击点与线路的距离, m 。
线路上的感应过电压为随机变量,其最大值可达 30 0 ~40 0 kV ,一般仅对 3 5 kV 及以下线路的绝缘有一定威胁。
2 )雷击架空线路导线产生的直击雷过电压为
Us ≈ 100I (2)
式中
U S 为雷击点过电压最大值, kV 。
3 )因雷击架空线路避雷线、杆顶形成作用于线路绝缘的雷电反击过电压,与雷电参数、杆塔型式、高度和接地电阻等有关。
4.5 为监测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和雷电过电压,宜安装过电压波形或幅值的自动记录装置,并妥为收集实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