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认为,经过治理整流设备应该能消除或基本消除偶次谐波及三次谐波,使其注入系统的谐波电流含量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万一达不到这种效果再考虑装设相应的滤波装置。
滤波方案按以下条件确定:
(1)每套滤波装置装设5、7、11次单通滤波器,单通滤波器选择R-L-C串联的B型滤波器,装设一套13次及以上的高通滤波器,其选择H型滤波器。
(2)按改进化工厂一次接线方案即两套整流装置设置一套滤波装置,在化工厂共装置两套滤波装置。
(3)暂按不改变变压器一次绕组配置滤波装置,如果改接线实施时再取消5、7次单通滤波器。按目前实测的谐波电流含量设计滤波装置,待治理整流设备后实测谐波电流再调整滤波器参数。
3.3 滤波器设计
3.3.1 设计条件
为使滤波器设计合理,既满足滤波要求又尽可能节约投资和降低损耗,需要掌握以下三个条件:
(1)系统阻抗(高频阻抗)及其变化范围
需要了解系统在各种运行方式下的阻抗频率变化曲线,或者最不利条件时即最小运行方式下的阻抗频率曲线。工程上对于10kV系统可以等效为感性阻抗,并认为系统高频阻抗始终是感性,本工程中,在最小运行方式下的基波阻抗值为Xx=0.5(Sj=100MVA)。
n次谐波下的系统谐波阻抗为"
Xnx=0.5n
(2)谐波源产生的谐波量
根据以往多次实测结果综合确定,各套整流装置的谐波电流见表1。
由于测量是随机的,具有分散性和不完全性,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测结果基础上再考虑一定的余量作为设计参数。
(3)谐波限制标准
对谐波的限制以我国现行有关标准为目标值。本工程设计标准略高于国家标准(主要是考虑负荷有可能要发展及留有适当的余度)。

3.3.2 滤波方案确定
交流滤波器可以在滤除谐波的同时,提供无功补偿,即滤波器具有滤波和补偿双重作用,确定滤波器容量时道德根据无功补偿需要确定一定电容量,根据测量结果化工厂目前政党生产共需要10Mvar无功,计及其安装的并联电容器后共需要13Mvar无功,考虑到本厂目前实际生产能力达不到设计能力,因此每台滤波装置补偿按6Mvar设计,共需要12Mvar。
滤波器的总补偿容量确定后,根据支路谐波电压基本相等原则,确定低通滤波器各支路容量和高通滤波器容量。
设n次调谐滤波器挂在相电压为UP的接线上,因为是n次调谐,所以有:

n次调谐滤波器的电容器两端谐波电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