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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厂电动机损坏事故


作者:-网友 来源:互联网 时间:06-01-10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关键字:电动机  损坏事故

18.1       电动机可以在额定电压变动-5%至+10%范围内运行

18.2       电动机在额定出力运行时,相间电压不平衡不得超过5%.

18.3       电动机大小修后投运前应检查测量电动机绝缘合格。

18.4       发现电动机进水、受潮现象时,应测得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启动。

18.5       电动机事故跳闸后,应测得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启动

18.6       电动机润滑系统、冷却系统投入正常,电动机所带机械部分完好,允许启动。

18.7       严防电动机因断油、轴承内套松动,轴承磨损,大幅度振动而造成电动机转子扫膛。

18.8       严防因机械在带动电动机转子反转的情况下启动电动机的运行。

18.9       电动机启动时应监视启动电流,起动后的电动机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转速和声音正常.

18.10   正常情况下,电动机在冷态允许起动两次,起动间隔>5min;热态允许起动一次;对于起动时间不超过2--3s的电机,在事故处理时可以多起动一次.

18.11   电动机正常运行时,检查电机振动、温度是否正常.

18.12   防止电动机的非全相运行。

18.13   尽量避免在厂用6kV母线电压降低的情况下进行启动。

18.14   对带空气冷却器的电动机运行时,应注意空冷器不结露问题,防止因结露而导致电动机的绝缘水平下降而造成电动机烧损。

18.15   运行中的电动机发生电动机冒烟、着火;电动机轴承或静子线圈温度急剧上升,并超过规定值应立即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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