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下厂房应说明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根据主要结构面及它的组合关系,确定布置型式,进行围岩分类,评价稳定条件。
(3)开关升压站及附属建筑物应重点评价地基强度和边坡稳定条件。
4.8施工临时建筑物及其他
4.8.1说明建筑物各比较方案的地形、岩性、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及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地质选择意见。
4.8.2说明建筑物选定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和处理意见。对不同类型建筑物,按下列要求加以评价:
(1)通航、过木建筑物应评价地基和边坡的稳定条件。
(2)渡槽、倒虹吸、涵闸和桥梁应评价地基岩土强度、变形、抗滑稳定、土层冻融破坏及砂土震动液化的可能性。
(3)临时围堰应评价地基稳定及渗漏条件。
(4)导流洞应评价进出口边坡及洞身稳定,进行围岩分类,建议处理意见。
(5)导流明渠应说明边墙基础稳定和渗漏条件。
4.9天然建筑材料
4.9.1简述工程需要的天然建筑材料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按勘探精度分别说明土料、砂砾石料、石料料场概况和总储量,开挖坑槽数量、试验组数。
4.9.2说明土料场位置、储量,评价其质量、开采运输条件,提出料场选择意见。
4.9.3说明砂砾石料场位置、储量,评价其质量、开采运输条件,提出料场选择意见。
4.9.4在砂砾石料缺乏地区或利用施工开挖料作人工砂石料时,应提出人工砂石料的料源、数量及质量评价。
4.9.5说明石料场位置、岩性、断裂发育程度。按条石、块石、堆石或人工轧石料分别对储量、质量、开采和运输条件进行评价,提出料场选择意见。
4.10结论
4.10.1对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和结论:
(1)评价区域地质构造稳定性,确定地震基本烈度。
(2)评价库区的渗漏、浸没、库岸稳定、固体径流来源等条件,并作出结论。
(3)对坝址、坝轴线、坝型、坝高的比选作出地质结论。
(4)对厂区、泄水、引水及其他建筑物方案选择和主要地质问题的处理作出结论。
(5)对天然建筑材料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作出结论及料场选择意见。
4.10.2提出下阶段勘察工作的意见。
4.11附图附表
4.11.1附图如下:
(1)区域地质图。
(2)水库区工程地质图。
(3)主要建筑物区工程地质图。
(4)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团。
(5)可溶岩地区水文地质图。
(6)专门性问题工程地质图、剖面图。
(7)天然建筑材料产地分布图。
(8)钻孔柱状图。
(9)坑、槽、洞、井展视图。
4.11.2附表如下:
(1)岩、土、水质分析试验成果汇总表。
(2)其他有关附表。
5工程任务和规模
5.1河流规划和工程任务
5.1.1概述工程所在河流(或河段)的规划成果及审查主要结论。对有综合利用任务的工程,应说明各综合利用项目的现状和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