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现金流量表的年序为1,2,……,n。建设开始的第一年年序为1。为了便于资金流程计算,在折现计数中采用了年末习惯法,即年序1发生的现金流量,按(1十i)-1折现,年序2发生的现金按(1十i)—2折现,t年发生的现金按(1十i)—t折现。
开工前发生的现金流量支出,如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费,改扩建工程原固定资产的重估值及县农村电气化规划中在规划前的投资等均计入建设起点项内,即t=0,不再折现。
(2)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的计算。在计算贷款偿还年限时,每年贷款在当年均假定在年中支用,按半年计息,其后年份按全年计息,计算公式如下:
施工期每年应计利息=(年初贷款累计十本年贷款文用/2)×年利率
还清年份应计利息=(年初贷款累计/2)×年利率
生产期每年应计利息=(年初贷款累计一本年还本付息/2)×年利率
不论贷款按月、按季计息一律折算为年息,并以复利计算。当年未还之利息应计入次年本金。
贷款偿还期的计算,按银行规定,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息计时,如第3年贷款100万元,10年还清,则应在第13年前还清。
在基本报表1财务现金流量表中,对固定资产投资当作自有资金不计利息,使项目计算出的指标具有可比性,但是在成本、利润、折旧、资金平衡中均应计入利息。
(3)年发供电收益、年运行费、成本、税金、利润的关系说明如下:

只发不供的电站项目,其收益应为发电收益,即售给电网的售电收,其成本应为发电成本,而无供电成本。
现将有关科目说明如下:
⑴利息支出:对于水电工种,该项凶手流动资金利息和固定资产利息,前者与固定资产相比所占比重甚小,且以自有资金为主,因此可忽略不计。
⑵保险费:需要投保的部分,计保险费,并列入成本。
⑶折旧费及电能成本计算,见附录B。
⑷税金,按当地执行的税收政策计算。
⑸应会利润,按资本金的15%计算。
⑹提取公积、公益金。企业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其中前者规定为可分配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由企业根据盈余情况自定。公积金提取后,再由企业决定是否提取公益金(大水电为5%可分配利润)。
5国民经济评价
5.1本条规定国民经济评价的主要指标(经济内部收益率)和辅助指标(经济净现值和经济净现值率)。
⑴经济内部收益率的含义是项目战胜投资对国民经济贡献的能力,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社会折现率,表明建设项目具有规定的经济增殖能力。
⑵经济净现值是整个计算期内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贡献有效度量的动态指标,净现值愈大的方案表示建设项目的获益能力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