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塔架同步装置的传感部件动作灵敏,挠性接头连接牢固、可靠。
2 百分率计时器和过水量保护继电器按计划灌水定额调整。
3 塔架的手动开关闭合,其自动控制盒内的交流接触器触点及微动开关触点无严重灼痕。
4 各塔架车驱动电动机转动方向一致。
5 塔架车传动轴连接牢固,并有防护装置。
6 中心支轴式喷灌机行走轮的同步角调整正确,平移式喷灌机导向触杆及微动开关动作灵敏可靠,导向钢索绷紧、牢固,埋设在地头的停车桩完整无损。
7 停车或自动返回的控制装置按预定的灌溉面积调整。
5.2.2 运行时除按本规程第5.1.4条的规定执行外,各塔架车必须基本保持在一条直线上前进。
5.2.3 运行时衍架泄水阀必须密封可靠,停止作业时应能自动泄水。末端悬臂泄水阀应启闭灵活。
5.2.4 作业开始前应先喷水,后行走;作业结束时应先停止咳水,继续前进10~20m。
5.2.5 拖移时应有专人指挥,喷灌机应停放在拖移路线上,行走轮应调整成拖移状态。牵引钢丝绳必须按规定要求连接、调整和紧固。拖移速度下得超过3km/h。
5.2.6 越冬或长期停放期间,应给轮胎充气;对喷头、主要电气设备等部件进行保养。拆下的部分应分类入库保管。
5.2.7 气温低于4℃时,严禁喷灌作业。
5.3 绞盘式喷灌机
5.3.1 运行前应将绞盘车底架调整为水平状态,并与地锚紧,绞盘由拖移位置转换为工作位置后应固定。
5.3.2 使用时应留有喷头车通行道,单喷头绞盘式喷灌机应进行扇形喷洒。
5.3.3 铺放输水管时,剩余在绞盘上的管不得少于一圈。喷头车应直线拖移,其速度不得超过3km/h。
5.3.4 绞盘自动驱动系统的工作必须安全、可靠。
5.3.5 运行时不得对喷灌机进行除速度调整以外的其他调整和保养。喷头车行走速度应按计划灌水定额进行调整。
5.3.6 整机拖移时,绞盘车及喷头车必须调整到规定位置固定、锁紧;在田问和道路上的拖移速度分别不得超过5km/h和10km/h。
5.3.7 喷灌机应入库保管,并将车轴支起,轮胎垫离地面。
5.4 滚移式喷灌机
5.4.1 喷洒时,喷水管(空心轮轴)应与供水管道垂直;喷头应朝上,喷头竖管应保持铅直。
5.4.2 行走离合器弹簧预紧力应调整正确。
5.4.3 作业点喷洒完毕,应先脱开连接软管,排净喷水管内的余水。
5.4.4 当喷灌机移动4~8个位置喷水管轴线严重弯曲时,应由人工调整滚轮位置使轴线基本呈一直线。
5.4.5 当作物株高超过滚轮半径时不宜再采用此机型。
5.5 轻、小型喷灌机和微灌机
5.5.1 水泵与动力机采用联轴器传动时,轴线必须在一条直线上;联轴器间应有不小于泵轴与动力机轴窜动量之和的间隙,口径不大于300mm的水泵,其值可选为2~4mm。采用三角皮带传动时,两轮的皮带槽应对正;皮带的规格和新旧程度应一致,松紧应适度,并不得减少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