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8 水下锚贴、水下灌浆适用于水下裂缝、伸缩缝的修补处理。施工工艺分别参照本规程5.7.4和5.7.5的规定执行,嵌缝应采用水下嵌缝材料。
7.4 水下混凝土施工
7.4.1 水下混凝土浇筑可采用导管法、泵压法、倾注法、袋装叠置法,优先采用导管法,导管法施工技术要求按照附录G执行。在采用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浇筑时,其直接通过水深不大于50cm。
7.4.2 水下混凝土浇筑前应按本规程7.3.2的规定进行基面清理。
7.4.3 水下模板工程除遵守SDJ207—8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双向受力条件设计;
2 选用钢模或钢木混合结构,模板密封、不透水。
7.4.4 水下混凝土施工应用水下电视监控并录像。
7.5 水下清淤
7.5.1 水下清淤前应进行水下地形测量或由潜水员勘查,清淤方法可采用吸管法和机械挖除法等。
7.5.2 粒径小于10cm的淤积物采用吸管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由潜水员进行吸管的水下定位和移动,管口宜高出淤积面10Cm;
2 清淤时,潜水员距吸管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m;
3 供风压力由现场试验确定。
7.5.3 粒径大于10cm的淤积物采用机械挖除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开挖机具可选用风镐、索铲、挖泥船等;
2 开挖机具定位导向标志可采用浮标等;
3 开挖不得损坏建筑物。
7.5.4 清淤后应进行水下录像和地形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