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随时检查修补滤水坝趾或导渗设施周边山坡的截水沟,防止山坡浑水淤塞坝趾导渗排水设施。
2.4.6减压井应经常进行清理疏通,保持排水畅通;周围如有积水渗入井内,应将积水排干,填平坑洼,保持井周无积水。
2.5观测设施的养护
2.5.1各种观测设施应保持完整,无变形、损坏、堵塞现象。
2.5.2经常检查各种变形观测设施的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明显,随时清除观测障碍物;观测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并应重新进行校正。
2.5.3测压管口及其他保护装置,应随时加盖上锁;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5.4水位观测尺若受到碰撞破坏,应及时修复,并重新校正。
2.5.5量水堰板上的附着物和量水堰上下游的淤泥或堵塞物,应及时清除。
2.6坝基和坝区的养护
2.6.1对坝基和坝区管理范围内一切违反大坝管理规定的行为和事件,应立即制止并纠正。
2.6.2设置在坝基和坝区范围内的排水、观测设施和绿化区,应保持完整、美观,无损坏现象。
2.6.3设置在坝基和坝区内的排水、观测设施的养护要求,按本章2.4和2.5条款规定执行。
2.6.4发现绿化区内的树木、花卉缺损或枯萎时,应及时补植或灌水养护。
2.6.5发现坝区范围内有白蚁活动迹象时,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要求进行治理。
2.6.6 发现坝基范围内有新的渗漏逸出点时,不要盲目处理,应设置观测设施进行观测,待弄清原因后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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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土石坝修理
3.1一般规定
3.1.1土石坝的修理分为岁修、大修和抢修,其划定界限应符合以下规定:
1岁修。根据大坝运行中所发生的和巡视检查所发现的工程损坏和问题,每年进行必要的修理和局部改善。
2大修。工程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作量大、技术性较复杂的工程问题,或经过临时抢修未作永久性处理的工程险情,工程量大的整修工程。
3抢修。当突然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各种险情时,必须立即进行抢修。
3.1.2修理工程报批程序。
1岁修工程项目。应由管理单位提出岁修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岁修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管单位应根据批准的计划,组织好工程项目的施工。
2大修工程项目。应由管理单位提出大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管理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组织设计和施工。
3大修工程项目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l.3修理工程施工管理。
1岁修工程的实施,应由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施工队伍承担;水库管理单位若具有相应技术力量,也可自行承担,但必须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确保工程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