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 软塑态淤质软粘土地基上在堤身两侧坡脚外设置压载体处理时,压载体应与堤身同步、分级、分期加载,保持施工中的堤基与堤身受力平衡。
5.3.4 抛石挤淤应使用块径不小于30cm的坚硬石块,当抛石露出土面或水面时,改用较小石块填平压实,再在上面辅设反滤层并填筑堤身。
5.3.5 采用排水砂井、塑料排水板、碎石桩等方法加固堤基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4透水堤基施工
5.4.1 用粘性土做辅盖或用土工合成材料进行防渗,应按本规范6.6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铺盖分片施工时,应加强接缝处的碾压和检验。
5.4.2 粘性土截水槽施工时,宜采用明沟排水或井点抽排,回填粘性土应在无水基底上,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5.4.3 截渗墙可采用槽型孔、高压喷射等方法施工,施工时应符合本规范5.1.2的规定。
1 开糟形孔灌注混凝土、水泥粘土浆等;
2 开槽孔插埋土工膜;
3 高压喷射水泥粉浆等形成截渗墙。
5.4.4 反滤和排水应按本规范6.7的要求施工。
5.4.5 砂性堤基采用振冲法处理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5多层堤基施工
5.5.1 多层堤基如无渗流稳定安全问题,施工时仅需将经清基的表层土夯实后即可填筑堤身。
5.5.2 如采用盖重压渗、排水减压沟及减压井等措施处理,应根据设计要求与本规范6.7的有关规定执行。
5.5.3 堤基下有承压水的相对隔水层,施工时应保证保留设计要求厚度的相对隔水层。
5.5.4 堤基面层为软弱或透水层时,应按本规范5.3或5.4的要求处理。
5.6岩石堤基施工
5.6.1 强风化岩层堤基,除按设计要求清除松动岩石外,筑砌石堤或混凝土堤时基面应铺水泥砂浆,层厚宜大于30mm;筑土堤时基面应涂粘土浆,层厚宜为3mm,然后进行堤身填筑。
5.6.2 裂缝或裂隙比较密集的基岩,采用水泥固结灌浆或帷幕灌浆进行处理时,应符合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6 堤身填筑与砌筑
6.1土料碾压筑堤
6.1.1 填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辅填;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至缓于1:5。
2 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人工施工时段长可适当减短。
3 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4 在软土堤基上筑堤时,如堤身两侧设有压载平台,两者应按设计断面同步分层填筑,严禁先筑堤身后压载。
5 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并按本规范6.8.1及6.8.2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