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
7 用光面碾磙压实粘性土填筑层,在新层辅料前,应对压光层面作刨毛处理。填筑层检验合格后因故未继续施工,因搁置较久或经过雨淋干湿交替使表面产生疏松层时,复工前应进行复压处理。
8 若发现局部“弹簧土” 、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铺填新土。
9 施工过程中应保证观测设备的埋设安装和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观测设备和测量标志完好。
10 在软土地基上筑堤,或用较高含水量土料填筑堤身时,应严格控制施工速度,必要时应在地基、坡面设置沉降和位移观测点,根据观测资料分析结果,指导安全施工。
11 对占压堤身断面的上堤临时坡道作补缺口处理,应将已板结老土刨松,与新铺土料统一按填筑要求分层压实。
12 堤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堤防两侧护堤地面的坑洼进行铺填平整。
6.1.2 铺料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设计要求将土料铺至规定部位,严禁将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粘性土料混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除;
2 土料或砾质土可采用进占法或后退法卸料,砂砾料宜用后退法卸料;砂砾料或砾质土卸料时如发生颗粒分离现象,应将其拌和均匀;
3 辅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宜通过碾压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资料时,可参照表6.1.2的规定取值;
表6.1.2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限制尺寸表
| 压实功能类型 | 压实机具种类 | 铺料厚度(cm) | 土块限制直径(cm) |
| 轻 型 | 人工夯、机械夯 | 15~20 | ≤5 |
| 5t~10t平碾 | 20~25 | ≤8 | |
| 中 型 |
12t~15t平碾
| 25~30 | ≤10 |
| 斗容2.5m3铲运机 | |||
| 5t~8t振动碾 | |||
| 重 型 |
斗容大于7m3铲运机
| 30~50 | ≤15 |
| 10t~16t振动碾 | |||
| 加载气胎碾 |
4 铺料至堤边时,应在设计边线外侧各超填一定余量:人工铺料宜为10cm,机械铺料宜为30cm。
6.1.3 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应先做碾压试验,验证碾压质量能否达到设计干密度值,方法见附录B。若已有相似条件的碾压经验也可参考使用。
2 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
3 碾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堤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