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中小河流水能规划必要时可考虑跨流域引水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兴建集水网道工程,在技术经济条件许可时广开水源,实行低扬程抽水,高水头发电,实行水量、水头合理利用,以获得较大的开发效益。
2.6在河流统一规划之前,已兴建有某些工程时,河流规划应尽可能结合已有工程进行,若需要废弃已有工程时,应有充分论证,并依法申报批准。
3水能指标计算
3.1水能指标计算的内容应包括出力计算和电量计算,提供电站的出力保证率曲线或出力历时曲线,计算保证出力、保证电能及多年平均电量等指标。
3.2水能指标计算必须在收集与分析下列基本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3.2.1水文资料:
(1)水电站取水口处的径流资料,包括年径流系列、典型年年径流按月分配资料(用于有年调节(含不完全年调节)以上性能电站)或典型年年径流按日分配资料(用于无调节电站和日调
节电站),再根据水能计算的目的,确定所需的内容。
(2)电站下游流量水位关系曲线,包括洪、枯水位变化情况。
(3)历年各月水库库区陆面蒸发和水面蒸发以及渗漏资料。
(4)其它有关的资料。
3.2.2水库水位容积、水位面积关系曲线。
3.2.3综合利用部门的需水资料,包括水库上、下游取水部门的用水资料。
3.3无调节或日调节水电站的水能指标计算由上游来水过程决定。
3.3.1根据电站取水口处多年日平均流量系列绘制日流量历时曲线或日流量保证率曲线,当资料缺乏或为了简化工作量可采用丰、平、枯三个典型年的日平均流量资料绘制日流量历时曲线或
日流量保证率曲线,其计算方法见州、型水力发电站水文计算规范》SL77—94。
3.3.2无调节或日调节水电站的保证出力计算应根据日流量历时曲线,按各种流量时的相应水头和选择的出力系数,计算出力并绘制出力历时曲线或出力保证率曲线。对应于电站设计保证率的出力即为保证出力。
3.3.3无调节或日调节水电站的保证电量应为电站设计保证出力对应的电量。
3.3.4无调节或日调节水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的计算应根据电站出力保证率曲线,计算绘制装机∽发电量关系曲线,并结合电站装机容量的选择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可参见附录B。
3.4年调节水电站的水能指标计算可根据丰、平、枯三个典型代表年的来水过程进行计算,必要时也可用长系列来水过程进行计算。
3.4.1当已知典型年的天然来水过程和水库特性、要求计算出力和发电量指标时,可采用等流量调节计算,具体方法参见附录C。
3.4.2当已知水电站按负荷图工作的出力变化过程、其它用水部门用水量及水库特征水位(正常蓄水位或死水位),要求确定所需兴利库容及水库蓄泄过程;或者已知兴利库容,要求计算水库蓄泄过程和出力保证程度时,可用试算法列表进行计算,具体方法参见附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