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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


作者:  来源:水电法规 时间:94-05-01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关键字:小水电  规程

3.4.3年调节水电站保证出力和保证电量计算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1)长系列法计算。即根据某一正常蓄水位方案,确定出水库极限工作深度,用列表法求出各年枯水期平均出力,并作出枯水期平均出力保证率曲线,计算相应保证出力和枯水期保证电量。

(2)设计枯水年法计算。即根据长系列资料绘制枯水期水量或调节流量保证率曲线,用设计保证率查出相应枯水期水量,选择一个接近的设计年份,将其修正到设计值,并作为设计枯水年来水流量资料,列表计算其出力,确定其相应于电站设计保证率的保证出力和枯水期保证电量。

3.4.4年调节水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的计算可根据年水量频率曲线,确定丰、平、枯三个典型年的来水量,在年径流资料中选出相近年份,按水量加以修正后得到三个代表年份的来水过程,并用列表法进行能量指标计算,求出各种典型年的发电量后取其平值确定。

3.5多年调节水电站水能指标的计算可采用时历法或数理统计法进行。

3.5.1时历法计算可采用列表法或水量差积曲线法进行,其保证出力可按相应于设计保证率的连续供水年组电站发出的平均出力计算。

3.5.2数理统计法进行径流调节计算采用查曲线图法进行,具体方法参见附录E。

3.6灌溉为主或有其它供水任务的水库水电站水能指标的计算,应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分清主次、合理安排,在水量分配上统筹兼顾,确定综合用水量及综合利用水库的兴利库容,以及水电站的用水过程,然后用列表法进行水能计算。

3.7梯级水电站水能计算应充分考虑上、下游梯级之间的衔接关系(流量、流程和水位关系)以及梯级之间的互相补偿效用,具体方法参见附录F。

3.8小水电站的设计保证率应根据设计水电站占当地电力系统比重,系统中有调节能力水电站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当该电站在系统中的比重大于20%且电网以水电为主时,可按表3.8选择。

表3.8水电站设计保证率

包括本电站系统中有调节比力水电站点比重(%)25以下25-5050以上
水电站设计保证率(%)90-9585-9080-85

当电站所占系统比重小于20%时允许适当降低。

3.9以灌溉为主或有其它供水任务的水库水电站,其设计保证率应按主要用水部门的要求选择。

3.10丰、平、枯三个典型代表年的频率分别按P丰=l0%∽20%;P平=50%;P枯=l00%一P丰选择。

3.11小水电站水库调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应为:在保证水利枢纽安全的前提下,分清各用水目标之间的主次关系,进行统一调度,并按调度图操作、计算,校核水能指标。具体可用确定性来水条件下的时历法绘制基本调度线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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