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规动态 |  电力法规 |  水电法规 | 认证制度 |  电力法规资料库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规标准 >> 水电法规 >> 正文

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


作者:  来源:水电法规 时间:94-05-01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关键字:小水电  规程

5.15电力电量平衡所采用的设计水平年日负荷图可根据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在各月中选出矛盾最为突出的2—4个月份,绘制其典型日负荷图,进行电力电量平衡。

5.16当电力电量平衡比较困难时,应考虑采取调整负荷、抽水蓄能、安排季节性负荷等措施,以提高系统经济效益和解决供需平衡矛盾。

5.17选定电站装机容量后,应结合系统电力电量平衡结果,计算分析电站的有效电量,以作为电站经济评价决策的依据。对于容量较小的小水电站,无法确定其有效电量时,可采用有效电量系数折算有效电量,参见《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l6—92。

5.18小水电站的有效电量分为跨季调节电量、调峰电量、可靠电量和季节性电量,各种电量的划分办法见附录G。

6抽水蓄能

6.1小水电抽水蓄能电站水能设计应包括:

6.1.1小水电抽水蓄能电站在系统中的调峰填谷、改善系统运行条件的效益计算,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6.1.2选择电站装机和机组型号以及抽水电源。

6.1.3选择上、下水库库容及水源、特征水位。

6.1.4选择输水管道尺寸。

6.2在进行抽水蓄能电站规划时,应落实抽水电量、抽水电价、抽水水源、发电电价等,在电站运行期水量平衡中应考虑蒸发、渗漏和结冰损失以及枯水期情况等,如有必要时,还要考虑补水措施设计。

6.3小水电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选择应在系统电力电量平衡和水量平衡的基础上进行。结合可靠性、经济性分析、机组抽水运行特性对电站填谷运行方式以及蓄能电量和调峰电量的影响综合确定。

6.4小水电抽水蓄能机组选择应在研究抽水和发电两种情况的水头及其变化范围,使其满足电站的运行方式的要求、机组周期效率,以及供货条件限制等问题的基础上进行。

6.5小水电抽水蓄能机组的发电额定水头应按电站调峰发额定出力时的最小毛水头减去水头损失确定,额定扬程则按填谷抽水时的最大毛扬程加上水头损失计算。

6.6小水电抽水蓄能电站的年发电量和抽水电量,应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计算。

6.6.1按设计水电站装机容量在逐月典型日或周负荷图上的工作位置,并结合上、下水库特性和机组运行特性进行计算,在方案比较阶段则可适当简化。

6.6.2对于全部计算期中不同年份的年电量,应根据负荷及电源建设情况取若干个水文代表年分别计算,然后取其平均值,容量较小的抽水蓄能电站也可采用设计水平年负荷条件下丰、平、枯水三种代表年份的平均值计算。

6.6.3当抽水蓄能电站与常规水电站混合开发或上、下库有天然径流时,应分别考虑其对抽水蓄能电站效益的影响。

7综合利用

7.1小水电水能设计应贯彻综合利用、综合治理的原则,统一考虑国土整治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要求以及流域生态建设等,以为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2005-2006 china9559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5028030号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