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影响线损的主要原因
(1) 计量方式不当:
小水电并网处与该配电线路出口处各有一套计量装置,如图1所示。

(图中箭头表示电量为正时的电流方向)
如上图可见: A1为配电出口电能表抄见有功电量;
A2为小水电并网处电能表抄见有功电量;
A3为用户抄见有功电量总和(含变损)。
则该线路线损率为:
△AP%=[(A1+A2-A3)/(A1+A2)]×100%①
分析上式,当A1为负值时,上式意义不变;当A2为负值时,①式变为:
△AP%={[A1-(A2+A3)]/A1}×100%=[(A1-A2-A3)/A1]×100%②
从图①可看出,A1=B-C,A2=D-E,均为正值,则可得出实际有功线损率为:
△AP%=[(A1+A2-A3)/(B+D)]×100%③
比较①②③式,可看出分子一样,分母分别为A1+A2、A1、B+D,现列表1如下:
表1
| 电源出力情况 (小水电)
| 发电时间
| ||
| 线损率比较
| |||
| 全月发电 E=0,A2=D
| 全月间断发电 A2=D-E
| 全月不发电 D=0,A2=-E
| |
| B=0,A1=-C
| ①式与③式不等
| ①式与③式不等
| ①式与③式不等
|
| A1=B-C
| ①式与③式不等
| ①式与③式不等
| ①式与③式不等
|
| C=0,A1=B
| ①式与③式不等
| ①式与③式不等
| ①式与③式不等
|
从上述分析结果看出,由于计量方式不当,除水电站全月不发电和全月发电量小于用户负荷用电量时,①式与③式计算结果相等外,其余都不等于实际线损率,所以形成上述情况,是因为原计量方式(小水电并网线路出口计量和小水电站各有一套计量装置),体现不出水电站供、用和变电所的送、受电中相抵消的电量。
(2) 计量装置误接线:
图2和图3是两种较明显的误接线。其中图2的水电阻的接线位置不对,加之发电值班人员的疏忽,将使水电阻(基本按满载调置)超时运行,且计量装置所计电量并未送入农网。这也是增加线损率的一个原因。

图2

图3
(3) 计量装置配置不合理:
只考虑了发电机或变压器容量,并没有考虑在不发电时,厂用电负载远小于发电功率,电能表处于轻负载状态运行而引起负的附加误差,导致线损增加。